※ 引述《lsh0508 (葛痴)》之铭言:
: 闯祸的联结车驾驶涉嫌公共危险罪被警方带回警局,他双手上铐不发一语,据了解洪姓驾
: 驶才刚到新公司短短1个月,还在“实习阶段”,不只对路况完全不熟,甚至还是第1次载
: 运大型钢柱。
: 到底干实习什么事
: 我看根本平时就违法习惯了
: 所以完全没在在意的吧
:
先说钢柱
那个钢柱规格那么大
如果要让联结车标载 就要分成两段
成本至少就是两倍 包含运输以及至工地现场再焊接的工时
至于出事的地点 其实正确名称叫做“中山高架道路”
是三重中山路的高架道
严格讲起来和“忠孝桥”是不同的东西
相比于台北市的高架道路(如市民大道 环东大道)
大多是不能让联结车上的
新北大道整段的高架路则没这个限制
因为附近工业区太多 不给上只是增加平面交通困扰
不过说实话 这次事件其实不是因为超载而发生
而是因为载运钢柱没有固定好 加上可能司机过弯没减速
让钢柱翻覆而造成
只是通常大型车发生事故一定是先抓超载问题
并不是说超载可以 但第一个一定会先抓到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