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啦
1. 设定近3年的出赛数或投球局数到一个标准,例如三个球季总出赛数是MLB或NPB一军的一
年赛程数,因为会回来的大都是站不稳或退化的,用3年内总和来看还算合理。
达到这个条件就是符合优秀旅外。
2. 优秀旅外的球员可以被逆指名抽签,依选秀顺序有不同签数(机率)。例如原本第一顺
位的球团可以有6支签,第六顺位的球团就1支签。参与抽签的球团直接放弃该轮选秀权,后
面顺位的想赌一把就只能放弃一轮货。提交抽签意愿时,联盟要保密哪些球团有参与,避免
投机。
以上2点就可以避免大多数争议了吧
※ 引述《L9m (Jeremy)》之铭言
: 这条款迟早要修正的
: 不然对球员/球团都很难公平
: 毕竟没有明确的条件
: 最简单就是设定
: MLB年资大于多少
: 日职一军年资大于多少
: 把场数 年资设定清楚
: 条件达成自动取得自由球员资格 可不参加选秀
: 这才有意义
: 不然在那里谁提出 讨论 决定
: 一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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