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觉得怪 打黄牛为什么不直接绑定实名制跟售票系统不允许转让就好了
入场看票根对身份证不就最能打击黄牛吗
有订法是好但真的要执法这难度明显付出的社会成本就比实名制低很多
这样还能大幅降低吃屎哥这种人冲场的机会
这次不会要冲下去跟菅野合照了吧
※ 引述《overtop2 (overtop2)》之铭言:
: 立院三读 打击黄牛票...最重罚票价50倍、关三年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642838
: 2023-12-15 11:03 联合报/ 记者程远述/台北即时报导
: 为杜绝黄牛票,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增订第24条之1”条文修正,
: 明定若涉嫌贩卖黄牛票,除将重罚每张票券10至50倍罚锾,若用虚伪资料或其他不正方式
: ,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购买运动赛事或活动票券,取得订票或取票凭证者,可处3年
: 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 此次修法明定,未来公开贩售的运动赛事或活动票券,以超过面额金额或将无票面金额票
: 券定价贩售,主管机关将处每张票面金额或无票面金额票券区域,对照所应贩售票面金额
: 10倍至50倍罚锾。
: 此外,采免费或部分免费入场的运动赛事也仍有黄牛票乱象,此次修法也纳入规范,明定
: 将免费或部分免费入场运动赛事或活动免费票券定价贩售者,按票券张数,由主管机关处
: 每张票券新台币1万8000元以下罚锾,
: 行政院修法说明中指出,近年观赏运动赛事风气盛行,但出现加价贩售或不正方式取得票
: 券等乱象,因此应修法健全市场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
: 行政院也对修法增加刑罚说明表示,目前票券多透过网络平台贩售,为避免外挂程式、扫
: 票机器人等不正方式大量取得票券、侵害民众公平取得票券机会,有处以刑罚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