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年为例
日职的例行赛天数是194天
大联盟的例行赛天数是185天
如果设定只要在日职一军、大联盟25人名单内待满至少3/5(NPB-117天、MLB-111天)
甚至是2/3(NBP-130天、MLB-124天)以上的天数
达成后即视为一年年资
并累积5年(NPB)、3年(MLB)以上
符合上述资格
回台加盟时可直接以FA身份加盟
但有个但书是
如有球团于职棒35年(2024年)使用此方案邀请加盟
后续如要再使用就会有两年的CD时间
也就是要等到职棒38年(2027年)时才能使用
而且一次就只能签一个
若是有这样子的制度
会不会更能刺激球团对于一些高阶的旅美、旅日球员在暂无合约
或是不续约想回台湾(这次的吴念庭)
甚至是当打之年时就桥回来加盟?
毕竟认定门槛就放在那边
加盟后也有CD时间避免单一球团垄断
能球员在一军/25人名单内待那么长的时间也代表球员也具备一定实力
如果有这样子的制度
每年的休赛季是不是会有更高的话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