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fabbh (David)
2021-02-15 20:07:01蛮令人意外的,居然有不少人,会因为球队的转手,就认为Lamigo桃猿与乐天桃猿之间,
没有任何权利义务的继受关系,其实Lamigo桃猿与乐天桃猿就是同一间公司,之前公司
名称叫大高熊育乐股份有限公司,现在叫台湾乐天棒球队股份有限公司,原本的股东老牛
皮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名称:La New),将所持有的全部球团股份都出售给台湾乐天
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而已,王柏融旅日之前,是球团的员工,又不是母公司的员工,相关的
权利义务根本不会因为股东换人,就随之消灭好吗,原本Lamigo桃猿享有的优先谈约权,
当然现在的乐天桃猿当然也享有。
顺带一提,兄弟象变成中信兄弟,也只是球团股东换人而已,倒是义大犀牛变成富邦悍将
的情形比较特殊,因为是采用吸收合并的模式来接手球队。也有透过球员契约与球团资产
转让来接手球队的模式,就是当年第一金刚变成La New熊;诚泰太阳变成诚泰Cobr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