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FA限制签回人数 影响球员行使联盟应废除或修正
记者欧建智/综合报导
中华职棒24日更正自由球员签约人数限制条文的解释,任何球团是包括原球团在内,由于限
制母队无法签回自己选手,将会影响球员行使自由球员的意愿,变成阻碍自由球员市场的规
定,应癈除相关规定,或邀集工会制订更完善的条文。
联盟规章自由球员规定,规定“当该年度行使自由球员权利之选手在8名(含)以下者,则
任何球团不得与超过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员权利之选手缔造契约。”
若是9名到12名,则任何球团不可以签超过3名以上自由球员;若是13名以上,各球团得依前
项之比例原则,与自由球员签约。
中职在19日解释,“任何球团”不包括原球团,所以原球团可以签回自己球员,但24日更正
解释,回归到条文,“任何球团”包括原球团。因此今本年有7人行使自由球员,统一狮有3
人行使FA,最多只能签回2人。
这是中职依“条文”的解释,因为条文中并未另外说明任何球团不包括原球团在内,但回归
条文精神解释之后,却突显条文的不合理之处。
规定任何球队最多可以签2人,将让球员对行 使自由产生顾虑,如果一队已有2人行使了,
第3人要行使时自然会有压力,怕自己或队友如果没有球队吸收,即使母队想要却又无法 签
回。
中职现有自由球员规章是2016年更改,2016年之前的规章上明订,行使自由球员权利球员,
如果在12月31日未能完成签约,身分变成自由契约球员,便可以免受任何球团签约人数的限
制,原球团自可回签所有球员。
有了这个条文,如果没有球队吸收,母队在隔年1月1日之后都可以再签回来,但在2016年制
订新规章之后,“自由契约球员”的条文删除了,才变成今年发生的状况。
联盟应该把自由球员签约限制人数的规定重新调整,废除限制人数的规定,或者改成原球团
除外,各球团最多只能签的人数限制,减少球员行使自由球员的顾虑。
当然,球员要先衡量自己的实力,再决定要不要行使自由球员,因为行使自由球员并不保证
一定有球队要,原球团一定会签回(有默契除外),行使FA就要有承受“失业”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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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和其他球队谈好价码再行使FA,另外要实施年薪公开化及球员年薪排名分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