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日澳战日本二出局三垒有人触击得到追平分
若澳洲接球稳稳传一垒封杀就能3出局换局
三垒跑者回本垒不论先后得分都不算(之前个人有误解)
查了一下棒球规则,在4.09有写到
在第三出局为下列情况者,虽然跑垒员在该出局成立之行为中(含该出局之成立前)
进入本垒仍不得记录得分。((1)、(2)之情况为垒上之所有跑垒员。(3)之情况为后
位跑垒员。)
(1)击跑员触一垒前出局时。(参考6.05、6.06)
(2)跑垒员成为封杀出局时。(参考7.08(E))
(3)前位跑垒员未触垒而被判出局时。(参考7.10(A)(B)、7.12)
规则很明确
但,为什么?
是什么理由?或避免与其他规则冲突?或...要订这规则?
即规则订定之背后理由是什么?
让出局前进本垒的人得分有什么弊病?
有请版有解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