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1997年爆发假球案 热身赛差点开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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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职爆发假球案事件,由于联盟迟未有因应动作,加上职棒、业余间的协议无法定
案,教育部体育司一度表示,“考虑不核发准演公文”,这一年的季前热身赛,差一点开
天窗。
1997年1月开始,台北市调处开始约谈时报鹰、统一狮队球员,陆续有5人遭到收押,农历
春节过后,调查局再展开第3波约谈行动,中职史上第1次假球案,像雪球般愈滚愈大。
同一时间,中职和业余的协议书也未能签妥,当时的主管单位教育部体育司,要求中职尽
速厘清、处理假球案及协议书,因此决定暂缓批准职棒8年的准演公文,包括比赛不能卖
门票、洋将工作及长期居留及减免娱乐捐等行政支援将一并取消。
当年除了中职外,另有那鲁湾职棒(台湾大联盟),体育司坚持两联盟必须在职业、业余
协议书中,明订对球员的管理办法,在中职违规的球员,台湾大联盟不准吸收,确认签字
后,才批准公文。
准演公文是税捐处验比赛门票的根据,若无公文,热身赛、例行赛虽可照打,但不能卖门
票,而教育部若不帮忙转送洋将工作及居留证明,根本无法上场打球,影响都很巨大。
中职联盟之后紧急召开常务理事会作,除了公开向全国球迷致歉外,也立即对郭建成、古
胜吉、卓琨原、江泰权、杨章鑫、张正宪等6名遭收押禁见的球员,处以停职停薪的处分
,交保候传的郭尚豪(郭进兴)、郑百胜,则被禁赛、减薪二分之一。
2月16日,中职收到教育部初步同意例行赛、热身赛如期举行的答复;18日上午教育部签
核公文,热身赛随即在惊涛骇浪中开打,而检调单位查赌行动未歇,也让这一年的热身赛
,充满著不安与诡异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