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身赛开打前遭起诉 陈峰民无辜离开职棒
2019-03-09 16:26 联合报 记者娄靖平╱即时报导
2010年中职官办热身赛La new熊、兴农牛队之战赛前,熊队捕手陈峰民遭起诉,但时间过
于紧迫,熊队还是让他以先发捕手身分上阵,事隔1年后,检调还给陈峰民清白,但已经
来不及,这场热身赛成为他的“告别作”。
2010年3月9日,熊、牛队在台中进行热身赛,赛前板桥地检署依诈欺与赌博罪嫌起诉陈峰
民,并具体求刑1年6月,消息传到球场,距离比赛开打只剩15分钟,由于球团尚未收到正
式通知,仍让他上场先发。
当时联盟赛务部表示,赛前若确定陈峰民被起诉,第一时间就会通知熊队,取消出赛资格
,但比赛开打还未收到消息,他可打完全场;在此之前,过去从未有球员被起诉,还能上
场的例子。
陈峰民在这场比赛先发蹲两局,3局下退场由刘家豪接替,赛前他并不知道自己被起诉的
消息,球团在比赛打到一半才告知,他在7局时打包离开,没想到这也是最后一次在职棒
场上出现。
事后陈峰民遭球团开除,原本入选两天后出战道奇队的中华职棒联队25人名单,也遭到除
名。
当年板检以陈峰民涉嫌收了70万打假球起诉,但在经过调查后,11月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
获判无罪,检方再上诉二审,隔年台湾高等法院仍宣判他无罪,全案定谳。
陈峰民在一审获判无罪后,曾拜会中华职棒联盟,盼能还他清白,寻求再回球场的机会,
但当时联盟以“被检方起诉,就是永不录用”为由婉拒。
尽管司法证明陈峰民并未打假球,但这一年的热身赛,已成为他毕生的最痛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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