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df1256 (guest)》之铭言:
: 虽然规则上明列,选手隔年降薪幅度不得超过30%,但有了“只要选手同意不在此限”的
: 附则,偶而都还是有球队做出超高额度的减薪动作,周董说:“现在仲裁委员会已经重新
先说结论!大师兄没得挑阿,周董这砲火好像对错了。
只有两条路能选阿!
1.同意减薪
大师兄同意减薪并且接受,那就不会被释出,并且以
月薪30万、年纪37岁。高龄去拿取这份OFFER,并无不妥况且
前两年大师兄打那什么鸟成绩,对得起他拿120万的合约吗?
2.不同意减薪
那中信就叫你包袱款款走人了,你没得议价。统一米糕
已经表态没兴趣了,剩下富邦。就算去富邦大师兄的薪资也不
会多好看,能守哪里?打击还行吗?还是花钱跟时间养新秀各
位大哥大师兄已经要迈入40啦,还敢开高价养老人啊?
最后规则写那么清楚了,降幅最高30%但选手同意不在
此限,代表你不接受那你就走人,接受那就乖乖领这OFFER,这
应该是各球团留的后路,可能觉得这球员还能用,但不值得这高
价码,我是觉得规则不要去干预薪资的高低,但要保有一二军基
本月薪价码就好,最后球员的身价理应不该受规则的限制去决定
薪资,因为市场会决定你的薪资而不是由你球员本身去喊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