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一直觉得选手生计这件事情牵扯到一些东西,我提出几个疑问请大家不吝帮忙思
考:
如果因为制度的设计上,让提出正名者必须要担负选手生计问题的责任,那么运动员表现
不佳没有夺牌、或者运动员在养成过程中缺乏资源、退役后有生计问题,我们谁该来担负
这个责任?
如果是国家的责任,那么所有奥运可以参加的运动项目的运动员,是不是都该由国家来负
责他们养成阶段、跟不管有没有夺牌之后的生计问题?
如果体育型赛事的运动员任务是为国争光,所以国家负责,那么电竞选手是不是也该是国
家来负责而非私人企业?
设计出超厉害的新产品或新发明,在红点啊什么的设计类国际大奖拿下冠军的选手,是否
也该由国家来担负其生计?
我们都知道奥运国际赛事是一个不流血的民族主义竞赛场,那么为了参与职业联赛而缺席
代表国家出战国际赛的旅外选手,是不是都该对自己的不出赛负责?
台湾打基础、日本养成完全、日美发光发热的陈伟殷,当他为了保护自己的选手生涯而决
定不在大联盟休兵期代表台湾出赛,是否必须为国家对他的复出负责?
大联盟选手退役后,因为在大联盟钱赚得多可以自己负担自己的生计,国家为什么就可以
免除照顾这个球员的生计的责任?
最后一个问题,“正名”,让运动员带着正确的国家名字(我们先假设台湾是正式国名)是
发起人私人利益,还是一群人的公共利益,还是全部台湾人的利益?
我们将运动员的参赛权乃至于生计问题放在台湾要将国家的名字改回来的利益之上,真
的是没有问题的吗?
我没有想要为推动正名的人完全撇清责任,但我希望大家可以做个反思,也许“这个国家
的强盛兴亡,我们都有一份功劳”这句话太过矫情,但大家可以想想,各位在私人单位工
作赚钱缴税,你的税化成警察的薪水维持社会治安、化成红绿灯,让交通不混乱、化成教
育预算,让我们的下一代受教育、化成社福预算,保护被家暴的妇女、被虐待的儿少....
各位板友仔细想想你们不知不觉中替国家做了这么多事情,当你有生计问题的时候,国家
也要为你的生计负责吗?如果不用,那运动员呢?运动员和你,差在哪里,或者说,有差别
吗?
整理一下目前的状况,请各位仔细想想这整件事当中的问题:
“为了一群运动员有出赛夺牌拿奖金的权利,台湾人必须为了他们的出赛权而让这个国家
以中国/华台北的名义在国际赛场上与各国竞争,不能使用台湾这个自己的名字。”
这件事情,真的是一个制度健康、人民价值观健康的正常国家,会发生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