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四队的中职学人家搞FA制度,但是市场小根本是玩假的。规定复杂就算了,转队费补
偿金更是高,拜托我们又不是美职日职的母企业钱哪么多,规模又小,想延揽自由球员,
要给这个球员的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250%的补偿金,几乎不可能让自由球员成功转队好
吗!!!???
既然市场小,球员生命短,规定就应该越简单越宽松,促成频繁流动与竞争兴趣才对啦。
我认为只要大学毕业进中职,满4年就可以取得自由球员,满3年就可以申请海外打球。
高中毕业近中职,满6年就可以取得自由球员,满5年就可以申请海外打球。
补偿金部分,不要搞什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交涉时间啦,神经病! 全部统一时间到开
季前完成就好。
三条件:
球员的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100%的补偿金
球员的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80%的补偿金,转让球队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球员的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60%的补偿金,转让球队选择一位非保护球员名单内的球员。
以王柏融五年附数年最后一年为例,他年薪会是720万,要付1800万才可以延揽他,拜托
好不好,台湾的薪资团队规模又不大,大家很难有兴趣挖角他啦。
如果是照我的算法,720万就可以挖角大王,这样四队都会有兴趣,才会有自由市场竞争
的感觉嘛~不然照旧制度,自由市场一摊死水,球员自己也会乖乖不想行使,这不搞笑吗?
至于自由球员与新球队的月薪,只要保障不能低于原月薪的70%,要谈多高随便他们。
有人会说这样薪资还是很可怜,但是如果中职市场越做越大,球员月薪自然会越炒越高,
转队费自然也会提高,但哪时球团的标准也会提高,肯付的钱也会变多。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