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性侵儿童犯护照 将加注前科警示
2017-11-03 21:06中央社 华盛顿2日综合外电报导
美国登记在案的性侵儿童犯,未来出国时,须使用注记以往犯罪纪录的护照。
美联社报导,美国国务院1日表示,将开始注销登记在案的性侵儿童犯护照,并要求他们
申请一本标示前科的新护照。
首次申请护照者也会收到标记前科的护照,这个标示将印在护照封底内面,内容为,“持
有人曾性侵未成年人,依美国法律为性犯罪者”。
国务院在travel.state.gov网站上发布声明表示,将不会向登记在案的性侵儿童者核发护
照卡这种较小的旅行证件,因为护照卡没有足够空间印上警示。
这项新措施是为落实去年的“国际梅根法(International Megan’s Law)”,这项法令
旨在遏止剥削儿童和儿童性观光产业,但遭公民自由倡议者批评过于笼统,且只针对一种
罪犯。
1994年纽泽西州一名7岁女童梅根·堪卡(MeganKanka)遭一名具性侵儿童前科的罪犯杀
害,梅根法因此诞生。
这个案件引发广大关注,若干州因此设立性罪犯登记处。政府机构1日通知国会,新护照
规定已经生效。(译者:中央社钟佑贞)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796857
联盟要无罪证明,不知道米糕球团会不会偷懒用护照代替?
毕竟照前面新闻所述,悍力克应该没被注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