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不聊政治
但是会有本篇的原因是起因于政治
今(昨)日行政院有天才提出“新经济移民法”草案
里面虽然是有条件的
不过记者们都把其中重点标了出来
就是“外劳工作6年以上 可永久居留”
我们知道当年日职为了郭泰源而修改了规则
最后通过了被人俗称的郭泰源条款
也就是洋将如在日职获得FA资格者可不受限洋将资格
台湾打的最久的勇壮
仍是当打之年却被无预警的消失
(当年球季开打前勇壮的行李还留在兴农山庄)
当时杨老板的说法是:勇壮的球路都被摸清了,所以没有续约
中职在成立球员工会之后
本土球员的权益已渐渐有受到保障(当然还有很多还在争取)
但是对于洋将的部份已经草创了这么多年
至今仍是走福袋约月月签 球季外不给薪
有签保障约的洋将这么多年来屈指可数
(坏例子就诚泰那两个日本人)
一直以来我都很希望可以让一些愿意留在台湾打球的洋将能够不要受到洋将限制影响
毕竟人家愿意在台湾打这么多年
(当然一部份原因也可能是实力不够到更高阶联盟)
就我印象所及
当年兄弟的帝波(王中波)本来有可能是最先为了打职棒而归化我国的外国人
但卡在当年兵役问题(外国人入我国籍如仍是法定征招年龄仍要当兵)
加上有花边新闻,所以最后帝波才对于入中华民国籍这件事作罢
毕竟在有阳将人数限制的情况下
各队都是以洋投为主要人选
虽然中职是打击(自家人)联盟
但是我还是想要看洋砲开杀阿
(统一当年的布雷轰天雷好爽阿)
如果能够让洋将也能因年数而取得不受限制资格不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