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有买解压缩陈金锋.zip这本锋哥的自传吗?
请问您有看完P.242 老菜脯与老查某这一篇吗?
锋哥本来是不会作菜的,现在厨艺惊人! 原因到底是什么?
“二○○六年回到台湾加入中华职棒La New熊队开始,只要是走在街上
或是进了餐厅,吃饭吃到一半,就有热情球迷希望合照或是签名,
一来打断了吃饭的兴致,二来若有家人或朋友同行,其它人也会受到影响。
老公成名了,锋嫂却感觉到连在外面吃饭都不受尊重。只因为少数球迷,太热情。”
也许您看到偶像就脑充血,也顾不得人家是在吃饭或上厕所
现在连买个外带都被堵到。其它球星可能还好,但锋哥特别是这种低调的个性
尼闷觉得这样484太过份点,484只顾自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