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929598 (游勇驰)》之铭言:
: 著作权法大修 酒吧播球赛恐侵权 (以下节录跟棒球有关的部分)
: 行政院昨通过著作权法修正草案,除明订著作权人保护项目,另因应国情及数位汇流,
放
: 宽远距教学、银发族在公园使用个人设备唱歌跳舞,或传统小吃店、美容院在店内播放
电
: 视及广播,都不需取得授权。
这句话讲的很烂
依照著作权法修正草案66, 67条规定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营利场所(66条)
如果是,再进入67条,要看你是不是用“通常”家用接收设备
像是投注站用55吋电视播放影片,应该可以认为是用通常家用接收设备播放
酒吧播放影片也是要看是不是用通常家用接收设备
例如搬一台65吋,甚至75吋大电视应该save
但是某些运动酒吧用投影机播放200吋棒球比赛很难被认为是用“通常”家用设备
今年律师著作权法就考这条
里面咖啡店老板用“高级”应该接收广播就out了
: 至于“再公开传达权”,智慧局长洪淑敏解释,未来营业场所透过网络及萤幕设备播放
影
: 片,须向权利人取得再公开传达权的同意或授权,像是运动酒吧、餐厅,透过电视银幕
转
: 播运动赛事,或连接网络播放YouTube随选影片供消费者观赏等,须向该电视台或播放
平
: 台取得权利授权。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781299
: 所以...以后只有合作的餐厅可以播放运动赛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