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企业资本额新台币五亿以上
资本额5亿有点太过严苛...
台股的集中市场上市的条件是6亿
除了少数几家没有上市的公司(特许行业、义美)有满足条件
像LM的母公司达达登记资本额也不过3亿
所以LM是不是应该被驱逐出中职?
: ●非台湾籍不得持有资本总额达50%
不知道所谓的外资企业会不会被这个给绑住?
像台积电我记得外资持股比就超过75%
外国资金不知道会不会受非本国籍的条件绑死
: ●提供主场规划
: ●地方支持:公开支持声明(联名签署)。
其实就是确定要新球团玩在地化
接轨国际,不管是经营原球场或是盖新球场
都得和地方政府搭配
所以政商关系很重要的
基本上看完加盟规定后
除了资本额的限制有点严苛,还有保证金退还速度太慢(5年!?)
我个人觉得还好,还算是合情合理的条件
有给予两年的时间可以从选秀获取战力(很适合选高中生来养)
也有开放第四位洋将的名额,但我觉得要增加投手、打者都要有的限制
不然玩洋投车轮战真的就够了
战力外优先签约其实帮助不大,真的有实力上一军的选手不过一两位
战力的补强主还是来自各队保护名单之外的选秀
毕竟现在四队确实会压缩到不少同样优秀,但资历不足的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