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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黄国书
《国民体育法》修法初审完成 体育改革又向前迈进一步!
回应去年里约奥运后全民对于体育改革的期待,国书在去年十月推出《体育团体法》,十
二月份推出《国民体育法》修正,从去年十二月底开始进入审议程序后,历经三次的会议
,体育改革修法终于在今天送出教育委员会。
本次《国民体育法》的修法中,在协会改革的部分,感谢教育委员会所有委员们的认同,
国书提出的单项协会财务透明、开放民众参与、禁止单项协会近亲繁殖(三等亲内不得同
时担任理监事)、理事长与秘书长防弊条款,立法委员不得兼任理事长、法案三读后各单
项协会半年内改选等条文,在本次初审中都顺利通过。
此外在整体体育环境改善部分,国书也进一步在法案审议时纳入了:
1.长期被诟病的体育课借课问题,以附带决议方式要求未来要进行课责。
2.于条文中新增体育班选手须有出赛限制、加强生涯辅导文字,保护体育班学生选手生涯
,完善生涯规划。
3.出场费、零用金制度入法,增设戴资颖条款(选手权益保障与申诉仲裁制度)。
4.将短期失能文字加入国家代表队保险制度。
5.长期被诟病的协会垄断的裁判教练授证制度,由体育署做直接监督。
6.落实开放民众入会精神,保障选手权益,规范选手理事须达五分之一以上,团体会员不
超过二分之一。
7.以附带决议要求未来体育署协会考评应纳入民众评分、协会劣迹、选手权益受损等项目
,避免与社会主观认知脱节。
虽然在本次修法中,仍有部分条文与精神未能得到全体委员支持,如:体育改革未能落实
至地方体育层次、未能建立选手匿名申诉管道、未能落实五百人以上企业聘用一名运动指
导员之法案修正、世袭防治条款未通过。但是国书相信,改革虽然无法一步到位,但是至
少我们向前迈进了关键的一步。接下来,体育署是不是能够依照时程订定子法,体育改革
能否落实,国书会继续追踪。
再次感谢一路走来许多关心体育的各方朋友的意见分享,体育改革,我们一起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