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嘉仁条款过关 “短期失能”入法
2017年05月03日 14:46 陈志祥
未来国家队的运动选手更有保障!立法院教委会今天修正国民体育法,修订国家队运动选
手出赛的保险、慰问金的内容,最大的亮点是“罗嘉仁条款”过关、增加“短期失能”保
险入法,让选手为国争光更无后顾之忧。
中职球星罗嘉仁在2015年世棒12强大赛期间受伤,使致肩膀开刀、复健,去年一整年没有
出赛,不过,由于罗嘉仁在中华队有加入失能保险,所以他没有出赛也由保险公司支付薪
水,逐渐带动国人重视运动比赛的失能保险,今天立院教委会也注意失能问题,通过“罗
嘉仁条款”。
国体法第二十二条谈到国家代表队在培训与参赛期间的保险及伤亡问题,很多出席委员踊
跃发言希望给予运动员更多照顾,立委徐永明表示,以往由于保险内容不好,导致选手不
想参赛,希望修法要给选手出赛的诱因。
不过,选手保险究竟以现行的商业保险、还是比照汽车强制险的政策保险模式,委员们有
不同的见解,但是增加选手保障的理念是一致的、尤其短期失能问题,立委许智杰提出“
短期失能放在慰问金、一般比赛伤害归在保险”的概念。
其实立委黄国书是纳入“短期失能”照顾的提案人,原本短期失能列入慰问金的补助,最
后立委们支持以“附带决议”方式决定“短期失能”纳入选手出赛的保险,这样更有保障
;培训或参赛致身心障碍或死亡的慰问金,由运动发展基金支应,财源更加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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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体法今天还在委员会续审喔,板友们可以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