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制度是为了给优秀球员拿高薪的制度
可是在只有四队的中职根本行不通
因为只要有一队不想玩钱斗、人才挖角
整个中职就玩不下去惹
仔细一看
我们的补偿金制度还满有问题的
成为FA的球员没有分级(好歹分个ABC级)
然后对ABC级球员使用不同的补偿制度
等级较高A级球员给原球队的补偿可以多一点这样
否则对于熬到职业生涯后期申请FA的球员
补偿金制度根本是转队的阻碍
建议在这方面也要把球员年纪、效力原队时间考虑进去
举例来说:
35岁以上球员补偿金随岁数递减(每多1岁少10%之类的)
或是效力原球队满10年以上补偿金减半
以上是我的一点小建议
请多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