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ny1256 (黄金海岸一日游)》之铭言:
: 转卖被迫接受? 吴志扬:应先告知其它球团可反对
这又是一个很吊诡的制度了
假设今天有买主正在谈
领队会议中,欸欸,我跟你们说那个大企业正在跟我谈价格
隔天报纸,据传XX企业将入主OO球队,马上见光死。
不要说什么很多企业喜欢放风声,见光死的案例不是没有啊
正常程序应该是双方签约完成确定买卖价格后,最后流程送到联盟审核
联盟再开会要不要打枪之类。
而不是双方刚接触才刚开始谈,就要通报联盟吧?
难道有人谈恋爱第一次约会就见家长的吗?
好啦,干!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