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假设联盟用来辅助判决的每个转播画面(不同角度)都是公正取得俱无经过讯号干
扰或窜改、后制等等因而都具有证据能力。而比赛进行中的当下判决也假定没有瑕疵也都
具有证据能力。(请注意证据能力与证据力不同,请参照https://goo.gl/0owbaW)
那么辅助判决能够改判的理由只有两个可能─
1. 辅助判决的证据力>第一时间的判决证据力,当证据方向不同则改判。
(证据方向相同则维持原判)
2. 辅助判决的证据力>“某个可信水准”且证据方向不同于第一时间判决,即改判。
“即时重播辅助判决”理论上证据力不可能低于第一时间判决,因此低于的状况姑且
暂不讨论。
现在比较像是第一种情形,即便因第一时间判决的证据力太低而透过辅助判决提高了
证据力,但仍低于“某个可信水准”,这时候改判就会有争议。若平时裁判具有高度公信
力,那么争议的部分就会被视为裁判的心证权力,这种争议一多便会削弱裁判的权威性。
“即时重播辅助判决”的利弊这时候就显现出来了,这个案例中,第一时间判决明显低
于“某个可信水准”,但大部分(没有看重播)的人倾向可以接受这个判决,反而放了重
播之后争议变大了,因为很多人因为有定格放大就以为自己看得够清楚了,但事实上很可
能仍低于“某个可信水准”。
事实上棒球本来就很多非理性的成分,但你必须接受它不够理性,否则依照这案例,
如果在法院就会演变成开始测量手套大小、材质、草皮长度并还原当时的跑速、钓虾角度
并进行弹道模拟,还有一堆的当事人自白、证人证词等等,然后会再缠讼个三五年,才可
能知道真正的真相。
虽然以上是比较极端的讲法,但我认为既然无法明白证明的事情,就不要强求证明,
不然一个证据力薄弱的事证就来推翻原先的认定,只是更衬托出第一时间判决的无力与软
弱而已。那要这样的裁判要干什么?干脆观众席每个位置摆个按钮就好了,说不定还可以
促入球迷的进场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