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总不能要桃猿、义大盲选 中信兄弟应先

楼主: leonjapan (强尼六本)   2016-01-11 23:28:32
总不能要桃猿、义大盲选 中信兄弟应先提25人名单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中华职棒第1次有自由球员转队成功,加上规章充满灰色地带,转队费补偿乔不拢,其实
新球团应该先提出25人保护名单,再由旧球团评估要不要人,做出决定,而自由球员与未
满1年球员都不应在被交易的名单中。
林智胜在4日自由球员转队到中信兄弟,到11日已经1星期,11日再有郑达鸿自由球员转队
到中信兄弟,缔造中职史上首次FA转队,而且是1队接收2位自由球员,也让自由球员制度
首度遭到检视。
中职自由球员规定,若过了1月1日,转队补偿是A:转队费减半是年薪的125%。或B:可以
拿75%转队费,加上一位新球旧的25人保护名单的球员,但若决定要人又不想要球员,又
或跟球员不拢,过了期限的话,新球团只需再支付25%转队费。
但目前却为了是新球团也就是中信兄弟要提出25人名单,再让旧球团桃猿及义大评估非名
之外球员,再决定是单纯只要转队费,或者转队费加人,球团的意见不同而到了需开会
协调。
其实,新球团因为获得自由球员,是属于得利的一方,理应先提出25人名单,之后再让旧
球团评估,才是正确的作法,旧球团有属意要的球员后再选择B方案,即便之后买卖不成
也是自愿减少转队费。
总不能要旧球团盲选,在不了解可以选什么球员之下选B案,若新球团提出的人选不合意
,不就平白浪费25%转队费。
此外,为避免被交易球员刻意不跟旧球团签约,旧球团自然承接被交易球员的合约,球员
不得拒绝,除非是另订合约时才能拒绝。
再者,为保障新球团的权益,除了25人名单之外,自由球员以及未满1年的新人都要在不
被选择的名单之中,未满1年球员不能被交易,是因新球团付出签约金未满1年就被挑走,
对新球团并不公平。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8956#ixzz3wwxkSKVR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6-01-11 23:30:00
整篇就资方条款啊 球员不得拒绝是什么意思?
作者: ingenii (catch22)   2016-01-11 23:30:00
战神狂发新闻呢
作者: Petrovic   2016-01-11 23:30:00
新球团因为获得自由球员,是属于得利的一方... 这3小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1-11 23:30:00
欧战神这篇还不错,双方都有利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3:31:00
如果是继承合约 像是交易案那样 球员拒绝反而奇怪吧
作者: jimmy8343 (键盘批踢踢观察家)   2016-01-11 23:31:00
真是得利的一方成功案例怎么那么少?
作者: Justice5566 (正义56)   2016-01-11 23:32:00
看来球界人士就是欧战神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宝)   2016-01-11 23:32:00
看起来开会后的决议应该会走向第一段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1-11 23:32:00
笑死人
作者: bybe (小p)   2016-01-11 23:32:00
原本挖人就是得利哦怎么不说原球队条件不如人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33:00
不得拒绝条款勒 笑死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强)   2016-01-11 23:33:00
第一段若是这样 双方应该都能接受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3:35:00
另外 继承合约模式的话 对于来年薪水有意见 可走仲裁机制
作者: SoloHomerun (东边森林赶羚羊)   2016-01-11 23:35:00
啊都让你们兄弟玩就好啦,其他队就别玩了,好啦,自
作者: bybe (小p)   2016-01-11 23:35:00
请问太子有积极留人吗 至少义大有开出条件啦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6-01-11 23:37:00
不如中信开个价 把其他三队买下来 一公司四球队好吗?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23:37:00
选秀也是盲选一公司四队 是要让辜董请出四大部门经理人吗
作者: crusaders811 (没事在低调个鸟啊)   2016-01-11 23:38:00
要改革什么规章都好 不过下次才能适用
作者: linjrming (风之信使)   2016-01-11 23:39:00
学日职啊,球员拒绝就禁赛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23:39:00
规章要改 但是这次的也要有个结果...
作者: KotoriCute (Lovelive!)   2016-01-11 23:40:00
开始找媒体打手了XD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11 23:40:00
说下次适用的 你有发现这次就有问题了吗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40:00
要改可以啊 游戏进行到一半才改 明年施行结果如何?
作者: KotoriCute (Lovelive!)   2016-01-11 23:41:00
游戏都快结束了才说要改规则,谁理你啊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11 23:41:00
下次开使用新的规则 那这次呢 ?规则有说清楚吗 ...
作者: lkkwing01 (温柔翅膀儿)   2016-01-11 23:42:00
这次照原来的走阿 选手可以拒绝
作者: Balboa (弱鸡)   2016-01-11 23:42:00
那太子先把无条件承接条约那条吞回去吧要改就一起改 不能只挑自己有利的改阿
作者: lrh18 (鸟鸟安打王)   2016-01-11 23:43:00
太子想争的不是先或后开名单的问题 而是直接承接合约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6-01-11 23:43:00
先开后开我觉得没啥了不起的阿 中信可以让步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3:43:00
这次当然就是有订的就照订的走 订不清楚的就商讨玩法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6-01-11 23:43:00
我也是觉得应该要先提名单
作者: Balboa (弱鸡)   2016-01-11 23:43:00
说要学日职 结果只弄了半套 合理吗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43:00
一开始就是125%最没争议不是?
作者: Balboa (弱鸡)   2016-01-11 23:44:00
最后应该是拿钱吧 然后配套慢慢修明年再上路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11 23:44:00
先提名单合理啦 这中信应该会让步 但承接合约不可能妥协啦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44:00
对啊最开始规章原本去年底就要改了 现在才喊烫
作者: Saza ( )   2016-01-11 23:46:00
乳胶漆啦 啥得力 你也可以砸钱留人阿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11 23:47:00
六月才要修规章,吱吱这次不可能承接合约啦
作者: bybe (小p)   2016-01-11 23:48:00
没诚意就说啦 这是职业棒球 不是人情野球
作者: xian (咸蛋超人)   2016-01-11 23:48:00
这次能无条件承接就太扯了 直接抵触现有的14天议约期
作者: lkkwing01 (温柔翅膀儿)   2016-01-11 23:49:00
没爪球员想去吱 就跟以前洪老时期没球员想来爪一样
作者: sorianotw (Brio)   2016-01-11 23:50:00
自由球员本身要转队费就很奇怪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51:00
想要直接承接这点跟原先牴触 之前完全不敢谈 露出马脚齁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11 23:51:00
这次只对争议处做讨论(名单),不会修规章,太子拿不到人
作者: longmok2500 (Yu)   2016-01-11 23:52:00
没什么好奇怪的 世界各国职棒都有FA补偿条款
作者: nube3315 (艾草)   2016-01-11 23:53:00
同样的薪资也是有可能会拒绝啊, 比如不想退休被冰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6-01-11 23:55:00
看到作者先嘘
作者: bibyy (比比)   2016-01-11 23:55:00
当初要讨论FA制度,没人理,现在痛了才唉
作者: good5755 (竹子)   2016-01-12 00:01:00
这篇就抄日职的规定阿
作者: crusader811 (XDDDDD)   2016-01-12 00:30:00
目前有争议就25人名单的提出时机啊,这点协调,其他照走,走完一次完整FA再来检讨修正,明年适用,这样哪里有问题其他条文放在那边几年没意见,人被挖走了才出来哭,到底要不要脸,讲句难听的,锋哥还不是靠这鸟FA绑住的,怎么不出来骂有问题
作者: titanbc (新手爸爸日志)   2016-01-12 00:33:00
不得拒绝跟规章完全不符,太子提出,一堆吱吱还在那合理勒名单提出时机既然没定,讨论后执行完全同意。
作者: crusader811 (XDDDDD)   2016-01-12 00:36:00
最不要脸的是,战绩差先选那条本来就有,还好意思拿来当自己建议装好人掩护第二点,司马昭之心啊
作者: oboesoul (Nogiya)   2016-01-12 00:37:00
爪迷支持经济犯真是不遗余力啊……
作者: kevenchia (万应白花油)   2016-01-12 00:39:00
某人要开始跳针不就事论事了 素质水准不意外~~~~~
作者: steventsaijj (翔翔可乐果)   2016-01-12 00:40:00
得利三小 谁知道被签的球员下一季会有什么成绩?而且新球队也不是用抢的 有付钱的投资好吗
作者: crusader811 (XDDDDD)   2016-01-12 00:41:00
讲得利最好笑,好像5.6千万天上掉下来的一样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号:)   2016-01-12 01:08:00
玩法是FA进行到一半再来改规章, 而且溯及既往是吧, 可笑
作者: ennui (ennui)   2016-01-12 01:08:00
莫名其妙,吃亏的明明是等到老才有自由资格的球员,原球团拥有球员黄金时代才是得利那ㄧ方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1-12 01:25:00
到底是FA还是交易??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12 01:31:00
哪里得利阿 自由球员不就是为了球员权利不因球队不同而有差别 为什么反而要增加障碍条款 我国自由球员时限已经世界最长 还不够保障原球团吗? 可不可以不要只检讨一两条从全盘来看好不好
作者: ya7814 (豆平方)   2016-01-12 02:14:00
到底哪里得利啊 我花钱买球员 人家自己竞标输了 我还付钱给你 到底哪里得利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6-01-12 02:34:00
球员不得拒绝? 罗马帝国卖剑奴喔?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6-01-12 02:37:00
中信球员被挑中...也没有一个会想去吧!!
作者: donkey (色达)   2016-01-12 05:43:00
记者角度是不是有问题,难怪中职进步慢
作者: cpacg2000 (工科仲仔)   2016-01-12 08:11:00
文笔好差……
作者: yayuku (yayuku)   2016-01-12 10:27:00
这个就跟日本一样没异议吧
作者: l3086 (打杂的)   2016-01-13 09:07:00
这文虽然是偏向犀牛的,但看到欧大记者就是要给嘘,BJ4
作者: aupo (阿泡)   2016-01-13 10:17:00
先提名单合理...但要顾及球员权益...不能资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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