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要桃猿、义大盲选 中信兄弟应先提25人名单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中华职棒第1次有自由球员转队成功,加上规章充满灰色地带,转队费补偿乔不拢,其实
新球团应该先提出25人保护名单,再由旧球团评估要不要人,做出决定,而自由球员与未
满1年球员都不应在被交易的名单中。
林智胜在4日自由球员转队到中信兄弟,到11日已经1星期,11日再有郑达鸿自由球员转队
到中信兄弟,缔造中职史上首次FA转队,而且是1队接收2位自由球员,也让自由球员制度
首度遭到检视。
中职自由球员规定,若过了1月1日,转队补偿是A:转队费减半是年薪的125%。或B:可以
拿75%转队费,加上一位新球旧的25人保护名单的球员,但若决定要人又不想要球员,又
或跟球员不拢,过了期限的话,新球团只需再支付25%转队费。
但目前却为了是新球团也就是中信兄弟要提出25人名单,再让旧球团桃猿及义大评估非名
之外球员,再决定是单纯只要转队费,或者转队费加人,球团的意见不同而到了需开会
协调。
其实,新球团因为获得自由球员,是属于得利的一方,理应先提出25人名单,之后再让旧
球团评估,才是正确的作法,旧球团有属意要的球员后再选择B方案,即便之后买卖不成
也是自愿减少转队费。
总不能要旧球团盲选,在不了解可以选什么球员之下选B案,若新球团提出的人选不合意
,不就平白浪费25%转队费。
此外,为避免被交易球员刻意不跟旧球团签约,旧球团自然承接被交易球员的合约,球员
不得拒绝,除非是另订合约时才能拒绝。
再者,为保障新球团的权益,除了25人名单之外,自由球员以及未满1年的新人都要在不
被选择的名单之中,未满1年球员不能被交易,是因新球团付出签约金未满1年就被挑走,
对新球团并不公平。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8956#ixzz3wwxkSKVR
作者:
ingenii (catch22)
2016-01-11 23:30:00战神狂发新闻呢
作者: Petrovic 2016-01-11 23:30:00
新球团因为获得自由球员,是属于得利的一方... 这3小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1-11 23:30:00欧战神这篇还不错,双方都有利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3:31:00如果是继承合约 像是交易案那样 球员拒绝反而奇怪吧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宝)
2016-01-11 23:32:00看起来开会后的决议应该会走向第一段
作者:
rockido (123)
2016-01-11 23:32:00笑死人
作者:
bybe (小p)
2016-01-11 23:32:00原本挖人就是得利哦怎么不说原球队条件不如人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33:00不得拒绝条款勒 笑死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3:35:00另外 继承合约模式的话 对于来年薪水有意见 可走仲裁机制
作者:
bybe (小p)
2016-01-11 23:35:00请问太子有积极留人吗 至少义大有开出条件啦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6-01-11 23:37:00不如中信开个价 把其他三队买下来 一公司四球队好吗?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23:37:00选秀也是盲选一公司四队 是要让辜董请出四大部门经理人吗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23:39:00规章要改 但是这次的也要有个结果...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11 23:40:00
说下次适用的 你有发现这次就有问题了吗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40:00要改可以啊 游戏进行到一半才改 明年施行结果如何?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11 23:41:00
下次开使用新的规则 那这次呢 ?规则有说清楚吗 ...
作者:
Balboa (弱鸡)
2016-01-11 23:42:00那太子先把无条件承接条约那条吞回去吧要改就一起改 不能只挑自己有利的改阿
作者:
lrh18 (鸟鸟安打王)
2016-01-11 23:43:00太子想争的不是先或后开名单的问题 而是直接承接合约
作者:
suzhou (☂☁☁☁☂)
2016-01-11 23:43:00这次当然就是有订的就照订的走 订不清楚的就商讨玩法
作者:
Balboa (弱鸡)
2016-01-11 23:43:00说要学日职 结果只弄了半套 合理吗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43:00一开始就是125%最没争议不是?
作者:
Balboa (弱鸡)
2016-01-11 23:44:00最后应该是拿钱吧 然后配套慢慢修明年再上路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11 23:44:00先提名单合理啦 这中信应该会让步 但承接合约不可能妥协啦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44:00对啊最开始规章原本去年底就要改了 现在才喊烫
作者:
Saza ( )
2016-01-11 23:46:00乳胶漆啦 啥得力 你也可以砸钱留人阿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11 23:47:00六月才要修规章,吱吱这次不可能承接合约啦
作者:
bybe (小p)
2016-01-11 23:48:00没诚意就说啦 这是职业棒球 不是人情野球
作者:
xian (咸蛋超人)
2016-01-11 23:48:00这次能无条件承接就太扯了 直接抵触现有的14天议约期
作者:
u9596g12 (宇智PaulGeorge)
2016-01-11 23:51:00想要直接承接这点跟原先牴触 之前完全不敢谈 露出马脚齁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11 23:51:00这次只对争议处做讨论(名单),不会修规章,太子拿不到人
作者:
bibyy (比比)
2016-01-11 23:55:00当初要讨论FA制度,没人理,现在痛了才唉
作者: crusader811 (XDDDDD) 2016-01-12 00:30:00
目前有争议就25人名单的提出时机啊,这点协调,其他照走,走完一次完整FA再来检讨修正,明年适用,这样哪里有问题其他条文放在那边几年没意见,人被挖走了才出来哭,到底要不要脸,讲句难听的,锋哥还不是靠这鸟FA绑住的,怎么不出来骂有问题
作者:
titanbc (新手爸爸日志)
2016-01-12 00:33:00不得拒绝跟规章完全不符,太子提出,一堆吱吱还在那合理勒名单提出时机既然没定,讨论后执行完全同意。
作者: crusader811 (XDDDDD) 2016-01-12 00:36:00
最不要脸的是,战绩差先选那条本来就有,还好意思拿来当自己建议装好人掩护第二点,司马昭之心啊
作者:
oboesoul (Nogiya)
2016-01-12 00:37:00爪迷支持经济犯真是不遗余力啊……
某人要开始跳针不就事论事了 素质水准不意外~~~~~
得利三小 谁知道被签的球员下一季会有什么成绩?而且新球队也不是用抢的 有付钱的投资好吗
作者: crusader811 (XDDDDD) 2016-01-12 00:41:00
讲得利最好笑,好像5.6千万天上掉下来的一样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号:)
2016-01-12 01:08:00玩法是FA进行到一半再来改规章, 而且溯及既往是吧, 可笑
作者:
ennui (ennui)
2016-01-12 01:08:00莫名其妙,吃亏的明明是等到老才有自由资格的球员,原球团拥有球员黄金时代才是得利那ㄧ方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6-01-12 01:31:00哪里得利阿 自由球员不就是为了球员权利不因球队不同而有差别 为什么反而要增加障碍条款 我国自由球员时限已经世界最长 还不够保障原球团吗? 可不可以不要只检讨一两条从全盘来看好不好
作者:
ya7814 (豆平方)
2016-01-12 02:14:00到底哪里得利啊 我花钱买球员 人家自己竞标输了 我还付钱给你 到底哪里得利
作者:
Fuuuck (欧麦古德尼士)
2016-01-12 02:34:00球员不得拒绝? 罗马帝国卖剑奴喔?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6-01-12 02:37:00
中信球员被挑中...也没有一个会想去吧!!
作者: donkey (色达) 2016-01-12 05:43:00
记者角度是不是有问题,难怪中职进步慢
作者: cpacg2000 (工科仲仔) 2016-01-12 08:11:00
文笔好差……
作者: yayuku (yayuku) 2016-01-12 10:27:00
这个就跟日本一样没异议吧
作者: l3086 (打杂的) 2016-01-13 09:07:00
这文虽然是偏向犀牛的,但看到欧大记者就是要给嘘,BJ4
作者: aupo (阿泡) 2016-01-13 10:17:00
先提名单合理...但要顾及球员权益...不能资方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