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76815 (blue)》之铭言:
: 看到太子对待锋哥
: 满面要钱的嘴脸
: 就是为了那375万元的转队费
: 375万元对有储蓄的锋哥而言
: 应该够付
: 干脆锋哥自掏腰包 付给太子
: 然后太子发离队同意书给锋哥
: 这样就能结束两边的关系了
以中信兄弟的观点来看~
375万=离队同意书
锋哥月薪25万
锋哥价值=中信兄弟卡量(锋哥版)+52号球衣+看锋哥打球长大的球迷(场均+1000 UP)
+正面能量(好名声、球员心灵导师)
锋哥的价值>375+25 X 12 = 675万
原PO的说法也是一种解,杨领队直接给锋哥这笔钱375万让他去买回离队同意书,中信再签
台湾棒球的陈金锋,生涯末年不该被米糕的太子办趴迷糟蹋
太子多赚这笔375万,可以扩充到LMG48,内野二楼 外野都有正妹跳舞,依然场均7000+
http://lamigo.tv/lamigirls/index.html 有女孩大胜就好了
留给锋哥尊严地离开桃猿吧!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