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宋家豪500万签不到 狮罕见痛骂

楼主: deathtrowa (英国少女饭)   2015-09-01 12:24:10
从三个层面探讨这个问题
1.经纪人在公关与谈判上的失职
2.球员职场经营策略不明确
3.合约精神
从家豪人生上演开始,我就一直觉得怪怪的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831之后才比较看的懂
这当中一定是沟通上有什么问题使经纪公司那一方的想法没有明确的传达给喵喵那边
特别是一个月前宋有说过在“考虑”
然而目前的情况看起来是在“考虑”之后就没有正式回应直到831
目前看起来最合理的解释是苏到最后一刻才搞清楚原来经纪公司不是抬价
是真的没打算来喵喵
经纪公司这边最起码要在831的前一天向喵喵打个照面说确定不加盟吧?
至少是“如果签约条件无法再往上提升那么就确定不加盟”
甚至在喵喵开出喵喵心中的最高价的时候就应该这么说了
双方都明确的摊牌,好聚好散
毕竟这就是个优先议约权,合约谈不拢也没人能强迫宋加入喵喵
反而是喵喵在宋确定不加盟之后多做点努力向宋示好
让宋得以在929前和日职签约,至少能拿到回国后的优先议约权
但是我完全看不懂这个经纪人在搞什么毛
喵喵开到上限了,要抬身价也抬了,签约+激励600万也足够跟日职开口了不是吗?
结果放话说考虑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接下来随喵喵在媒体上放话,让宋的形象直直落
一个球员的形象、球迷支持度难道不是球员议约谈薪的一小部份筹码吗?
如果是,为什么可以放任苏放话也不做回应?
至少可以出来做个柔软的声明
告诉球迷宋有没有打算签合约,或是目前签约进度怎么样
至少像是倪的经纪人出来说个“目前没有共识”都好啊
结果什么都没说,831都过了还是屁都没有
出来说句“事情正往好的方面发展”是会死腻?
宋被部份球迷挞伐、使得他形象下滑
是经纪人谈判技巧不足加上公关危机处理能力低落所造成的
在谈约的过程中不尊重另一方,那么被婊被刁难活该
跟宋或是苏都没有关系
做为商业谈判的双方,都有选择签约或不签约以及设定条件上下限的自由
极端的说,苏可以选择开0签3万,但是宋当然可以选择立刻说我不签约
旅外929之后才会开始谈约喵喵掰吃土去吧
但是喵喵显然不会这么做因为这只是浪费一个选秀名额
对谁都没有好处
苏也可以开1000签20万,宋也可以选择立刻签下去大家好开心
但是格格会怎么想、怎么做就又是另外一回事啦XDDDDDDDDDDD
这个没有好或坏的问题
只有选择和利益的问题
经纪人当然可以选择hang著喵喵的约去跟日本谈(这中间还有戏,稍后提)
但是这个选择当然代表会得罪喵喵,再加上最后一刻又没有照会最终意向
那么被放话猛轰苏脑羞也是刚好而已
实际上,如果已经在跟日职在谈了,又确定831前谈不出结果
那还不如提早和喵喵说不加盟,专心准备日职的议约
省得处理这个公关危机大家都开心
这边就回归到第二个问题
宋到底是要签约金?还是要旅外?什么条件下要旅外?什么条件下不要?
一个还不到23岁的年轻人面对这种困难又复杂的问题拿不定主意是正常的
但是经纪人的工作不就是要协助球员厘清这些条件
确认他们真正的意向并以此为依归开始议约吗?
但是结果看起来是什么都要,却又没办法好好抓好
想要留着喵喵的合约当保险,最后没有保险到还惹的苏不爽
想要旅外,但现在看来进度很不好啊
都拿到签约+激励600万了去跟日职谈怎么可能不够
真的想出去就早早的断了留在中职的念
事实证明多拖了一个月也没有拿到更好的价码
既然没有拿到更好的价码,又真的想出去
那么继续拖延只是浪费所有人的时间
最后是合约精神的问题
我想有很多板友可能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做“优先议约权”
这个跟CPBL管不管的到NPB或MLB没有关系
他就是个同意书上面写着某某某球员在规章限制的日期内
选到他的球团有对该球员的职业运动选手契约优先议约及缔约的权利
只消在同意书上加上“全球性”三个字
该球员都不能在优先议约期未过、球团未放弃优先议约权前与外国球团议约
甚至不加上“全球性”三个字
我想上法院法官也会说该球员不得在此期间与外国球团议约
因为外国球团和球员缔结的也是职业运动选手契约
这不会因为地域或国家的不同就不会被限制到
也就是说,如果宋的经纪人真的在确定跟喵喵表示不加盟之前就开始和外国球团议约
那搞不好还是违反规范的,只是我想在台湾应该没人在意这种事吧
这也许也是经纪人什么鸟毛都不讲的原因吧,非常有可能
刻意等到929过后再公布之类的
作者: 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   2015-09-01 12:25:00
经纪人又没错是资方的错
作者: EasyVinus (尊贵鄙人)   2015-09-01 12:25:00
我也觉得经记公司才是关键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9-01 12:27:00
都不回话才高招阿
作者: hcbr (hcbr)   2015-09-01 12:28:00
统一在谈一开始就踩死不会比第一轮高,经纪公司只要有点能力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2:28:00
台湾球迷超级乡愿的 讲这些干嘛 经纪方基本上被看成跟球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09-01 12:28:00
你的联盟的议约权要别联盟承认才存在啊,不然倪福德?
作者: Isaac   2015-09-01 12:31:00
家豪人生歹戏拖棚 总算告一段落 再来等第二篇乐天宋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9-01 12:32:00
这么多篇讨论里面难得一篇没偏袒任何一方又调理分明的,推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5-09-01 12:35:00
确定是乐天宋了?楼上有卦?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5-09-01 12:35:00
还有王溢正当年也有优先议约权 日职接触不就违法了吗?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2:35:00
这篇推论与我观察一样...只是必须说 想旅外OK 约也可以订旅外条款但经纪公司根本不想谈所以走不到这步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9-01 12:37:00
抬价合理 但陷球员于不利 还要靠女友就....目前没有共识+1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15-09-01 12:38:00
人家可是好几个旅美大咖的经纪人,不可质疑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2:38:00
现在只怕 日职当初说好的 突然反悔 宋就两头空+黑掉
作者: 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   2015-09-01 12:38:00
E77不管拉反正就是苏的错 宋完全没错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5-09-01 12:39:00
是乐天宋的话 苏也表示过祝褔啊 也不会追就违规范吧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5-09-01 12:39:00
当初就觉得经纪人在两边抬价..林子崴只是幌子而已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9-01 12:39:00
还是要说 现在还是育成约....
作者: 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   2015-09-01 12:40:00
真的要往日职他会祝福而不是一直拖延回复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2:40:00
育成约也没什么 真的看重明年还是可以转支配下 只怕..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5-09-01 12:40:00
从事后看..苏泰安订完底线之后 经纪人连鸟都不鸟苏泰安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2:40:00
宋要止血 最好就是出来说换掉经纪人 都是经纪人指示的
作者: kaiyukuo (正义其实并不是正义)   2015-09-01 12:41:00
怎么可能全球都被限制,你这选秀同意书不过私法关系,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5-09-01 12:41:00
观点太偏颇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9-01 12:41:00
其实一点都不觉得苏泰安谈不成会很意外
作者: 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   2015-09-01 12:42:00
难道新闻的经纪人再回复是假的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5-09-01 12:42:00
明年可以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位经纪人代理的新秀一定会很有趣。XD
作者: kaiyukuo (正义其实并不是正义)   2015-09-01 12:42:00
抱歉,我语气可能显得不好,我没有呛的意思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2:42:00
加了全球性只是拘束相对人不能跟海外其他球团接触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9-01 12:42:00
所以苏泰安 统一要嘉许他还是处罚他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9-01 12:42:00
经纪人就想连统一的安慰奖也搓掉,两边不讨好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2:43:00
反正选秀报名表示你签的 表示你同意这些规定 那就是契约
作者: hbk20491 (〥梦中情一场梦〥)   2015-09-01 12:43:00
陈镛基就是这位阿陈镛基经纪人好像就是这位阿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9-01 12:43:00
嘉许就是脑羞自己坦能力不佳 处罚他就是条件已经给你你自己追不到 还要说公司条件已定
作者: libobobo (熊)   2015-09-01 12:45:00
前面有人整理过,一直都有说没有共识
作者: Sandoval (功夫熊猫)   2015-09-01 12:46:00
哀 宋如果找你当经纪就好了...
作者: dannykuo (宁)   2015-09-01 12:50:00
这篇跟一堆跳针无脑帐号推文比 高下立判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2:51:00
更黑暗的 经纪人一直炒高统一签约金 拿去跟日本谈也就是你统一给多少 我都不会加入目标是要让日本知道他的价码 噗这经济人感觉只会谈海归球员 不会谈业余转职业的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5-09-01 13:00:00
没看过一个准公众人物PR如此烂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15-09-01 13:00:00
原来优先议约权是放诸四海皆准的东西、还能管到国外去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5-09-01 13:02:00
陈德伦除了旅外的 国内的还有谁在他旗下 有人知道吗
作者: kaiyukuo (正义其实并不是正义)   2015-09-01 13:03:00
的确如此~所以内文“国外球团不得于这段期间与球员议约”这句就有写倒了,“球员不应与国外球团议约”才是确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15-09-01 13:04:00
如果是套在"球员"身上、这样讲似乎就通了
作者: kaiyukuo (正义其实并不是正义)   2015-09-01 13:04:00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15-09-01 13:05:00
如果事实是这样、那接下来的重点就是:有无罚则?没有罚则那这条也只就只是写好看的、无任何约束力
作者: Loving5566 (呼呼辣辣)   2015-09-01 13:06:00
我也觉得苏和宋基本都没错,真的黑掉的应该是经济公司宋的经纪人手法粗糙到令人不敢置信
作者: DYANGJP (老杨在台湾)   2015-09-01 13:10:00
查旧新闻,6/1 林蒋投入中职选秀,经纪人:还没讨论。6/1
作者: kaiyukuo (正义其实并不是正义)   2015-09-01 13:11:00
喔,还有其他全世界球团都不能与球员接触,这样的论述也是主客体错误,
作者: DYANGJP (老杨在台湾)   2015-09-01 13:11:00
7 林蒋确定参加选秀。他手上还有罗秀林蒋,都是从MLB打到CPBL。手下球员被球团臭干谯,经纪人在旁边看戏?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5-09-01 13:12:00
宋没错,苏不爽有理。看起来贪心的就是经纪公司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9-01 13:13:00
经纪公司让球员自己坦砲火本身就失职了目前看来经纪公司根本想跟宋切割,放生他了
作者: skullno2 (头骨二号)   2015-09-01 13:14:00
这经纪看来就利益最大化 其它与我无关的买办文化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5-09-01 13:14:00
资方一开始就踩的硬不会再加码 这还需要谈吗?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9-01 13:15:00
不谈就直接说不要,偏偏又没这样做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5-09-01 13:15:00
难道老板跟你讲我只愿给你一万块 你还会跟他慢慢谈?宋算委婉拒绝啦 就说有外国球团找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5-09-01 13:18:00
阿他就说再给他两天啊= =而且你说500万是一万吗??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5-09-01 13:18:00
难道要当着面呛 才算拒绝?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5-09-01 13:19:00
当面说要旅日才算拒绝阿,拒绝还说再等两天是哪招?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5-09-01 13:20:00
我以一般人求职当举例 你还真天真的以为1万等于五百万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3:20:00
旅日OK 统一会先签意向书 但他说考虑耶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5-09-01 13:21:00
不想买东西时也会对老板说 我考虑看看阿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3:21:00
是否旅日 都有不同签约方式 都不说 不知该怎嚜处理
作者: skinnyfit ( )   2015-09-01 13:22:00
要球员自己坦 那签经纪公司干嘛
作者: mazinger   2015-09-01 13:22:00
你不买 老板东西卖其他人 所以统一可以在选其他人?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5-09-01 13:23:00
所以你觉得你举的例子是洽当的我也是服了你,你求职这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09-01 13:23:00
王溢正的优先议约权是代训完成后才有 代训其间 王的身份是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5-09-01 13:24:00
样处理或是在协商上这样处理看你的职涯会过的怎样..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时看太阳)   2015-09-01 13:25:00
看错别人的举例别硬凹了 这很难看
作者: jerriver3 (马鸣)   2015-09-01 13:25:00
别人有诚意谈又不是给你个爆笑的价格,怎么不能类比?
作者: smallwenwen (Dazed and Confused)   2015-09-01 13:26:00
好文必推
作者: gpgpgpgp (黄金打造二马金身)   2015-09-01 13:37:00
现在看起来是连议约权都不留给统一
作者: hansingi (血燿)   2015-09-01 13:49:00
看苏放话 还有某些喵迷骂宋 球员自己也不想加入了吧宋女友还特地po文 代表宋都看在眼里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3:56:00
躲在女朋友背后真的蛮呵呵的都23岁了 法律上都成年了 打个电话跟统一致意事情就过了如果连这种基本款都作不到 那很难在更重视尊卑的日本生活
作者: ginnietulip (直觉)   2015-09-01 14:03:00
怎可能就过了 老板就是500万要苏办到好 空气还是空气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4:07:00
本来就过了 空气又不会怎样 一个球员影响没这么大如果真的非要不可那就会像争取郭泓志一样付出额外代价现在就是面子问题 端出数一数二的条件了 结果你当大便不说个几句 真把球团当傻子阿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13:00
数一数二?你的身价大概550 A公司开给你600 B公司开给你450B公司离家近 但呛明不二价 态度又差 你会不选A公司?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4:15:00
怎么看态度差的都是宋方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15:00
因为你只相信统一的说法阿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4:16:00
呵 你也只信宋方的说法阿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16:00
统一的说法从很多地方上是有矛盾的不然你真的相信统一 7月底祝福宋旅日吗?统一如果能祝福选到球员旅外 会在吵要改规则吗我是不认识宋啦 但是谈约是经纪人再谈 宋的经纪人台湾也有不少球员 怎么看都不会无缘无故想要搞统一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4:18:00
当然不是要搞统一阿 只是刚好统一倒楣选到他而已其他球团开的条件也不会比统一高 结局是一样的他就是觉得自己有三千万羊的身价 怎样都大过你中职顶约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20:00
我觉得爪爪选到结局可能不一样3000还有加年薪+陌生环境统一完全就是负面示范阿 钱不够.诚意也没有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9-01 14:21:00
屁啦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21:00
我的意思是3000是还有包括年薪重点是 旅日有旅日的守法 陈德伦又不是第一天当经纪人 统一AIR就算是既定结局 已读不回不鸟统一干麻 怎么看都是有人再装傻
作者: snowner1010 (雪残人)   2015-09-01 14:24:00
宋方的态度真的有问题,这经纪公司根本烂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25:00
去看看他底下有哪些球员再呛烂吧
作者: stevewu929 (Joker)   2015-09-01 14:29:00
那楼上怎么不说看看统一有哪些球员再来呛…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30:00
那些球员又没能力再旅外事实上中职选秀就是这样阿 除非特例 不然空气对球员伤害很大 多半差不多就要签下去统一今天想拿差不多要宋吞 宋就有后路阿
作者: stevewu929 (Joker)   2015-09-01 14:32:00
我意思是其他球员的case处理的好 不代表宋的处理没问题…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32:00
喵迷应该要检讨的事 应该是发现宋有后路 领队为了二号签做了什么努力吧
作者: stevewu929 (Joker)   2015-09-01 14:34:00
喵迷其实也都希望苏滚蛋啊 问题是日职那个约如果是真的 那哪队有办法签的下来==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35:00
努力过后没有 真的大家不会说法苏做了什? 两手一摊放新闻...苏真的加码到550签不下宋 又很积极得找他谈薪心
作者: Isaac   2015-09-01 14:37:00
真有3000万 喵喵出到600 他都不会签好吗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38:00
现在根本没人会怪(笑)统一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5-09-01 14:38:00
如果苏出到比格格高或者相同,相信宋也不一定会想旅外但是苏感觉就真得不太积极 只有放新闻很积极 ...
作者: Isaac   2015-09-01 14:39:00
何况喵的态度是不可能超过格格 宁愿要空气 并祝福他旅外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5-09-01 14:39:00
我想你完全没待过经纪公司
作者: Isaac   2015-09-01 14:40:00
但回台喵有优先议约权国外薪资天花板未来性比中职高太多 别说3000 2000他都会去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4:44:00
这系列文有不少人举例 有人被诚意改变想法阿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9-01 14:59:00
这篇跟前面某篇讨论串中推文的某w都提出"合约精神"概念我想你们所说的 是签立了 选秀报名表后 就应受到一定程度规范 这篇甚至直言一些未条文化 仅凭合约精神即可打官司这是一个有趣的议题 球员报名了选秀 无论哪轮 那队选走即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 但这范围到哪里? 权力义务的规范难道不用逐条写清楚? 真的写清楚了 超过合理范围是否生效?极端一点的例子 难到一个14轮被选走的球员 去便利商店打工也受三个月内优先议约限制不能去? 当然这个例子不合理那到底哪里算合理范围 三个月内不得从事棒球相关工作?不能与国外职业球团签(议)约? 国内业余就可以?我的看法是 球员报名选秀后 并没有收到任何实质利益所以已对等价值来看 并没有受到限制规范的合理性一个艺人/职业球员 签约后能拿到$ 所以有义务受到一些限制目前中职报名 优先议约权仅属于联盟内部规范 是规范球团的当然联盟内部有人违规怎么处理 不在我想讨论范围我主张的是 球员未收到实质利益前 没有受限制合理性更何况 你根本没明确写出 哪些属禁止事项未明定禁止 仅用一句依精神 就绑球员三个月 非常不合理
作者: vendee (外面好危险)   2015-09-01 15:16:00
家豪人生引出很多好讨论,这篇写得好,受教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9-01 15:17:00
唯一可行的方式是与他国联盟协商类似挖角禁止条款这是联盟对联盟的权利义务规范 不是规范报名选秀球员的再举一些假设例子 假定今天TML复辟 签了一个选秀3月内球员CPBL上法院与TML打官司 谁赢很难说我不知道这种官司都很难有确定答案 你要引用"合约精神"去管到国外非台湾法院管辖的球团 我只能说这官司很难打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5-09-01 17:09:00
球员拒绝与兄弟签约被捧成英雄,拒绝与狮猿签约就该死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5-09-01 17:33:00
跟竞业条款类似,只有选秀没有任何利益进来,哪来的约束力权利与义务并不相等!一堆资方打手!万恶统二什么鬼精神也是联盟中职与日美韩的事!敢球员屁事啊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9-01 22:17:00
就完全用你的逻辑来谈 “如果违反优先议约权,球团要跟违约的球员打官司” 过去有没有人违约 有没有打过官司(指选秀与国外球团议约) “但是显然没有人出来战嘛”如果真的打官司会赢 苏老大(甚至是以前教主)何必修联盟内规限制以后回来CPBL的资格 直接上法院啊你的论点纯粹是你个人期望 各球团联盟法务部门都不及你再说一次 优先议约权(的精神)扩及海外 是你个人的意思不是明文化的合约内容 球员也没有受此规范下对价的报偿这种(的精神)是否成立要上法院 过去受害方(资方)没人敢告没有判例自然没有引用问题 所以未成判例前 此规范无约束力更何况这个精神适用范围多大 国外职业? 半业余? 国内业余?根本没有定论 你用一个没有判例 没有范围的约束规范要求其他人遵守以放弃自己利益 谁那么傻?我在后面几篇你有提出论点文章中 都主张宋方应主动承认正与其他联盟接触 既然这里主张他违规(与他国球团谈约)并不是要求他放弃谈约 而只是要求他早点跟统一承认就好显然你也不认为这个所谓"依合约精神"的违规事项 能告的赢不然你应该建议宋方打死不认 统一主动兴讼维护权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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