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问一下,犀牛感觉其实也没给很高耶,42~45万/月。
当初小李子开给倪不亚于罗嘉仁的合约,假设42万/月好了。
其实两者的差距非常有限,但倪一拒绝。
立马少掉42X6=252万的收入,其实后面很难追回来。
倪当时不跟中信签约的决定,从现在来看是个非常有问题的决定。
大家以为呢?
※ 引述《Lackland (拉克兰)》之铭言:
: 眼看着昔日我倪要披上犀牛战袍
: 心中有些愤怒加上感慨
: 等于是把4号先发送给其他队
: 还没有附带交易条件根本抢劫来der!
: 为何兄弟当初能谈成这样?
: 甚至连EDA提议的交换选秀权都捞不到一定要送给别人才高兴呢!
: 大家讨论看看这是不是史上最失败的谈约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