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何判决书写洪一中等人打放水球?

楼主: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5-07-14 12:25:44
※ 引述《wfelix (清云)》之铭言:
: : 嘘 jkl183: 简单翻译 法官认为这些人也有嫌疑 请检察官要顺便查 07/14 11:14
: 错 法官直接认定认为这些人有分
: 也有要检察官赶快起诉这些人
以下资料引自台湾棒球维基馆,
缩网址︰http://goo.gl/5bzYLs
1997.09.10   承审法官李英豪在判决中也认定未在这一波起诉名单中的
味全龙队管理黄清文、球员张泰山、陈金茂、黄文博、陈大顺、叶君璋、
贾西(现已改名凯撒)、洪佩臻,兴农牛队赖有亮、白昆弘、廖俊铭、
黄杉楹、陈彦成、克鲁兹、王传家、张文宗、陈威成、张协进、张建勋、
黄忠义、张耀腾,以及兄弟象队陈义信、陈逸松、洪一中、李文传、林易增、
吴复连等二十七人疑似共同打放水球,将依职权移送检方侦查起诉。
这就是二十七人名单的来源
: : → jkl183: 没有被起诉 可以当共同正犯 (?) 07/14 11:15
: : → jkl183: 因为诈欺被起诉的罪证不足判无罪 没被起诉的当共同正犯(? 07/14 11:17
: 错,这个案子诈欺成立 主谋被判刑,可不是无罪
: 萧登狮被判诈欺罪,因为他与“这些人”共谋打放水球诈欺获利
: 但和萧登狮共谋诈欺的象牛放水球员却没被起诉
2005.03.04 台北地检署侦办职棒签赌案,专案检察官郑堤升认定并无证据
显示前味全龙队张泰山等二十七名球员打放水球,亦无证据证明其等因此
获取不法利益,故将他们不起诉处分,由于本案不得再议,至此已告确定。
这是你自己发过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30992143.A.BFD.html
请问你引用的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刑事判决92年度再字第1号
你自己有没有把它看完?
何方兴审判长列举了二十七人名单,但是除了有说萧登狮叫不知名部下
联络江泰权、郑百胜、陈义信、陈威成,分别要求统一狮、兄弟象、
兴农牛配合,其他什么都没有就直接冒出这个名单。
没有联络证据、往来金钱、证人证词,这样就能编出二十七人名单,承办
的专案检察官当然会认定无放水。
这样你要拿来跟有承认接受性招待、也有答应要放水,只是最后没放成的
曹锦辉来比,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至于何方兴审判长在该判决最后的注明︰
兄弟象球员陈义信、陈逸松、洪一中、李文传、林易增、吴复连等人,
兴农牛队球员陈威成、黄忠义、张文宗、王传家、张耀腾等人,虽经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为不起诉处分(案号:92年度侦字第19618号)
惟该不起诉处分书,并未就本件之比赛场次加以认定,均尚难采为被告有利
之认定,附此叙明。
看起来就像是"你说他们不用起诉我不服,我爱怎么判就怎么判"的气话而已。
1997年就叫检察官调查了,2005年3月不起诉,难道是少看这两场的关系?
拿二十七人名单企图为小曹开脱,在我看来只是想打迷糊仗而已。
作者: psku (@(o‵ェ′o)@)   2015-07-14 12:28:00
27人名单不能用 只好用放人一条生路wow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7-14 12:29:00
他标准引战 别管他了
作者: tort   2015-07-14 12:29:00
李英豪是台北地院的法官 我贴的是高等法院的判决不知道是谁搞不清楚状况??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5-07-14 12:29:00
你搞错了 原先的那些名单不是27人名单
作者: ft090646   2015-07-14 12:30:00
.
作者: az741023 (SoTroll)   2015-07-14 12:30:00
状况外嘘人状况外XD
作者: a33071201   2015-07-14 12:31:00
哈哈 要糗了
作者: paris0826   2015-07-14 12:31:00
没承认有性招待,没答应放水。你还在跳针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32:00
虽然没承认有性招待,但洨曹说"开查某是别次的聚会",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7-14 12:32:00
有一点可怜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阵风吹来 凄凉的感觉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33:00
明就是在闪躲了,跟间接承认已经没有两样了
作者: cooldogy1973 (杰克)   2015-07-14 12:35:00
既然曹迷认为中职很烂又一直在带风向干嘛
作者: vacamin (轰吧全垒打轰吧Lamigo)   2015-07-14 12:35:00
台湾男人都不爱嫖,路上一堆泰按都马做纯的
作者: asd0112   2015-07-14 12:35:00
曹是有玩免钱的意图,不过事实真伪不明,不好下定论
作者: humaisme (咪咪宝)   2015-07-14 12:36:00
没承认性招待没承认放水那他在镜头前哭屁啊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36:00
记者问他"你到底有没有给组头出钱去开查某?"他不是直接正面的否认,而是回答"开查某是其他次的聚会"这代表
作者: humaisme (咪咪宝)   2015-07-14 12:37:00
事情发生后跟娘们一样一直哭 然后还说对不起球迷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37:00
了什么????很清楚吧~~
作者: humaisme (咪咪宝)   2015-07-14 12:38:00
那他到底是哪一点对不起球迷? 还是天生娘炮爱哭?
作者: asd0112   2015-07-14 12:38:00
你说法官说气话这点不对,应该是律师有提到不起诉处分云云 法官查了后认为跟本案基础事实非相同 补充说明而已
作者: humaisme (咪咪宝)   2015-07-14 12:39:00
然后事件发生后龟缩了五年不努力证明自己清白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7-14 12:39:00
就说了 要说曹没打假球就算了 但连性招待都要否认 黑曹
作者: ft090646   2015-07-14 12:40:00
.......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7-14 12:40:00
迷水准可悲耶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4 12:40:00
不用法官也不用证据了 乡民可以用用哭来判断有没有性招待这个发明可以得诺贝尔奖了
作者: lsp33 (LSP)   2015-07-14 12:41:00
所以像陈50这样一直不承认自己有收饼干盒才对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7-14 12:41:00
不对啊,法官是查了兄弟兴农的犯罪事实吗?查事实是检察官要做的事,法官只能看资料啊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42:00
你如果没有接受过组头的性招待大可正面的严词否认呀!
作者: humaisme (咪咪宝)   2015-07-14 12:42:00
他自己哭着说对不起啊 又不是我逼他
作者: asd0112   2015-07-14 12:42:00
举陈50例子失败,他是有罪定谳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7-14 12:42:00
法官又不会判定曹有没有性招待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7-14 12:43:00
法官不是说兄弟兴农这票没有萧某绑的这几场,所以不
作者: KobeinCloud (云中鼻)   2015-07-14 12:43:00
真的还满奇怪的 不管是要替曹说话还是要酸联盟 明明
作者: asd0112   2015-07-14 12:43:00
那是每个人看法不同,性招待我觉得仍是疑似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43:00
说他没有打假球这还有道理,不用硬凹没有性招待很难看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7-14 12:44:00
此刻黑曹迷眼睛又忽视了其他东西了什么疑似他就直接跟你承认他其他次聚会有接受招待了 还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46:00
记者问他A,他就跳针回答你B,这算什么??你是在怕什么??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蓝鸟40)   2015-07-14 12:46:00
射了满地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47:00
记者问你有没有打假球?你敢严词否认,性招待就不敢囉??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7-14 12:47:00
疑似? ……也承认常跟这些组头聚会了 还能继续护航 呵呵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5-07-14 12:50:00
重点是规则到底是怎样?CPBL有出来解是27人名单跟小曹事件的不同点吗?球迷倒是帮忙解释的很好...
作者: fcfd (哇!)   2015-07-14 12:51:00
曹是说有女生的聚会跟要求打假球的那批不同人喔^^所以按曹的解释冲撞妮妮跟假球无关^^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54:00
嗯嗯~~最好他再跟你说"其实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跟我一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7-14 12:55:00
有女生的聚会不等于有冲撞 我都跟女生去唱歌 也没被撞阿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55:00
起吃饭的人是组头,我还以为他是路人甲"你也要信唷^^
作者: fcfd (哇!)   2015-07-14 12:59:00
要不要信你家的事^^ 人家就是说两个完全不同的聚会 这是要怎样的脑补才能凑在一起啊^^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2:59:00
这就好像是我爸问我今天有没有去上班??结果我回答他我昨天有去上班啦!那你觉得我今天有没有去呢^^
作者: fcfd (哇!)   2015-07-14 13:00:00
而且是你自己要从曹的话去推理 那曹的解释本身并无不合理之处^^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3:01:00
好奇怪唷!问你有没有打假球你就敢正面的严词否认,问
作者: fire1124 (柑)   2015-07-14 13:01:00
推!
作者: fcfd (哇!)   2015-07-14 13:03:00
人家就说是误会 到底迂回什么?^^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3:04:00
好大的一场误会呀,洨曹肯定也不知道跟他一起吃饭的人是组头,原来一切都是一场误会呢^^
作者: fcfd (哇!)   2015-07-14 13:05:00
这就是你要不要信的问题囉 至少人家没闪问题也做出解释^^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5-07-14 13:06:00
好个没有闪问题呀XDDD 摆明就是不正面回应叫没有闪^^加油唷,以后若有乡民胆敢抹黑洨曹有接受性招待,你记得一定要跳出来大声替他辩驳,洗清他的冤枉XDDDDD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5-07-14 13:12:00
你看清楚一点判决好吗 法官都说不起诉没包含到这一场花莲高分院判决时间是95年 你在乱讲什么?查事实是检察官做的 法官不能做 你是在那个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 这一件从85年开始 那时候改良式当事人进行都还没修法 检察官起诉到法院只剩下九字真言 其他都法院在调查 什么法院只看资料 见鬼了 就连修法完后也没法院不能调查这种事好吗
作者: fcfd (哇!)   2015-07-14 13:18:00
从曹的解释到底要怎么判断他有受组头性招待啦 超神的^^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7-14 13:54:00
天眼通
作者: tangolosss (蛋疼)   2015-07-14 13:56:00
性招待锦辉就是恶心的事实 有什么好辩的? 辩不过的啦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7-14 14:12:00
楼上说一下曹锦辉技巧好吗?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5-07-14 18:21:00
跟童贞认真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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