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chon ( )》之铭言:
: ※ 引述《suck9527 (乐咖)》之铭言:
: : 从这里可以得知,检察官本身应该是道德迷,跟版上的道德迷一样未审先判
: : 只是他的职业道德告诉他,没有证据就不应该起诉小曹
: : 但是又不甘心小曹就这样安全下庄
: : 有点要用舆论来制裁小曹的意思
: :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小曹不但重新开始,甚至回到了大联盟
: : 算起来,检察官也是小曹的贵人
: 大家吵的不外乎是不起诉书真实性和未审先判,
: 不起诉书中,跟组头往来以及接受性招待这两件事曹已经自己承认了,
: 只剩下 答应打假球但因天气和人手不足临时取消这件事,
: 所以很简单啊,记者下次专访的时候挑明的问是否有答应打假球
: 别再用当时年轻爱玩带过,
: 不过我曹迷应该不管答案是什么都一路相挺吧
http://www.cna.com.tw/news/aspt/201504110065-1.aspx
(中央社台北11日综合报导)旅美投手曹锦辉对2009年卷入假球案说明指出,自己贪玩、爱交朋友,但没有顾虑到应该要交什么样的朋友,“但我绝对没有答应要放水”。他并激动落泪对以前的事向球迷抱歉。
职棒生涯历经大联盟的光彩、返台掀起“小曹旋风”,后来涉假球案被中华职棒封杀,曹锦辉如今回到12年前旅美时同一支2A球队,并在球队开幕赛登板投球。
曹锦辉于接受苹果随行采访的记者访问时,对当年假球案说明。据苹果日报报导,曹锦辉说“我那时候爱玩,没有节制,跟不应该交的朋友一起出去,他们是有要我配合,但我绝对没有答应他们要放水。”
至于被控性招待,曹锦辉说“那时候的我就是贪玩,可是那是不同的场合,跟要求打假球的完全没关系。”小曹进一步解释,有女生的场合,与要求打假球那一批完全不一样,性招待是误会。他并流泪向球迷道歉“我犯错,对不起球迷,但我真的没有答应打假球。”
根据2010年板桥地检署(已改名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书,曹锦辉虽未遭起诉,但多次接受雨刷集团性招待,曹锦辉从未付钱。曹原答应2009年8月8日的比赛放水,但当天因莫拉克台风比赛取消;8月22日的比赛,曹原本也承诺放水,但赛前一天曹认为配合打假球的球员不足而拒绝。10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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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有要我配合,但我绝对没有答应他们要放水。"
那你信了吗?
还是要继续拿着不起诉书当作三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