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thtrowa (英国少女饭)》之铭言:
: 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处分书
: 98 年度侦字第30549 号
: http://www.nownews.com/n/2010/02/10/587367
: 最近曹的争议颇大,但我还是希望板上能够用更理性的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
: 而不是扣给对方一个什么迷的帽子,或是说谁打谁的脸很爽谁又崩溃了这样
: 这无助解决问题,既不能预防中职再被假球入侵、也无助曹的名声的回复
: 所以我们来做点比较中性的讨论吧。
: 预谋、决意、着手、行为完成、未遂、发生结果
: 刑法不罚行为完成之前的阶段,再加上无罪推定原则,所以曹无刑事责任
: 那么,曹无刑事责任,但有没有违背其专业伦理呢?
: 该不该受到联盟的处罚呢?若该又该受到什么样程度的处罚?
: 若不该又是为什么?
: 我整理一下不起诉书上的重点
: 1.曹与组头出去喝酒玩乐,接受组头的性招待
: 2.曹主动询问组头林秉文打假球之代价为多少
: 3.曹主动询问组头林秉文希望可以在其放水的主投场次帮曹下注200万元
: 4.曹答应了两场放水球最后都没有执行,一场因台风取消、一场因人数不足临时拒绝
: 5.计有五场比赛在与组头见面后数日的先发均表现不佳而退场
: 6.承上,其他球员亦证明曹状况起伏很大
: 7.再承上,但并未有明显证据证明曹已收受组头款项打放水球
: 8.相关证人均称曹曾答应要配合但未实际配合打假球
: 9.相关证人均已供出所有球员之涉案情节,应无单独包庇曹一人之理
: 10.因无积极事证,故予以不起诉处份
: 这跟曹强不强、是不是天才无关
: 曹做的事确实是在灰色地带啊......
: 有人愿意来讨论一下在上述的状况底下,曹应当受到什么样处份呢?
: 跟联盟怎么样,其他球员怎么样无关
: 我真的非常好奇就这件事各位的看法是怎样
: 当然这也是一个非常困难而不容易得出结论事情
: 正因为困难才会针锋相对而难以得出结论来吧
: 不过我还是非常希望有些人能够来这样抽丝剥茧的慢慢的厘清整件事
: 希望理性讨论的风气能把现在针锋相对的情况给稍微压制过去
: 顺便宣导一下,理性勿战,请避免使用情绪性字眼或是扣帽子的方式来回应
: 这样无助于任何事,一个人的情绪宣泄,会污染五千人的视线,所以请不要这样
不起诉书欧?
在提不起诉书之前
先来聊聊起诉书吧
一般认为
起诉书是检方认定
已有一定犯罪事实及证据
才会移送的没错吧?
那你先猜猜看我国
检方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例
最终有罪的比例有多少?
九成? 错,没那么高!
七成? 错,没那么高!
五成? 还是错,依然没那么高!
三成? 很接近了
我国移送最终判决有罪
大概就是三成左右(略小于此数)
也就是说
相当多比例
被认为有证据的案子
最后都被打脸了
遑论根本没移送的案件
而这
就是中华民国的检察官的水准
那你还要相信
连检方自己都找不到“证据”的
不起诉书吗?
说白了跟写小说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