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yyxx77 (讨嘘专家)》之铭言:
: 〔记者林三丰/综合报导〕陈峰民在2009年涉入假球案遭检方起诉,遭到La new熊队(猿
: 队前身)开除,之后法院判决无罪,现有球迷在网络上连署,希望猿队帮他办引退赛,但
: 有棒坛人士直言难度非常高,若是此例一开,恐怕后患无穷。
: 棒坛人士指出,中职当时频频发生假球案,在风声鹤唳下,联盟只能相信司法,才订出球
: 员被起诉就开除的标准,采取坚壁清野的态度,把有问题的球员清干净。
: 陈峰民在2011年获法院判决无罪后,一直想重返职棒,最近更有球迷发动连署,认为他遭
: 中职“错杀”,应该还给他清白,但棒坛人士认为,假球案受害最深的是球团,法院还给
: 球员清白,球团受伤却只能自己承担。
说得好
假球案受害最深的是球团
球团每年赔几千万甚至于上亿来经营职棒
结果至今倒的倒,卖的卖
元老球队只剩一只
由此看来
不能怪球团坚壁清野 宁枉勿纵的态度
否则又发现假球N连霸该怎办?
情感上你能主观认为陈峰民无被冤枉很可怜
但是别忘了他很可能只是"错杀"的一员而已
其他更可怜的人可能大有人在
还不如想办法将规则明定
不是单以以起诉为开除标准
来照顾还在打球的选手权益才是
况且有些类似放水问题也不是球员才能做
教练也该明定标准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