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名单

楼主: clywin123 (*0)   2015-02-12 14:00:57
精华区 Z-15-5-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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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除了棒球员外,内文跟棒球无关,能不能张贴新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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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于: 07/25/2010 22:53:18 Sun
◆ 票选题目描述:
除了棒球员外,内文跟棒球完全没关系的情况下,能不能张贴新闻或讨论
投票选项
1.全部都不行
2.全部都可以
3.依照推嘘文来认定 (X?以上砍掉) 
◆投票结果:(共有 135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全部都不行 45 票 33.33% 33.33%
全部都可以 42 票 31.11% 31.11%
依照推嘘文来认定 (X?以上砍掉) 48 票 35.56% 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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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tung2008 的建议:
长期版风就是如此,投票真的很用吗?哀...我还是姑且相信大部分是理性的吧!!
○使用者 sworddragon 的建议:
可以看看那些放水的人X落魄下场,感觉还不错
○使用者 mts80228 的建议:
多发点陈致远、张志家这些人
可以娱乐板众
有何不可?
○使用者 THKLuga 的建议:
靠推嘘文决定....又不是罗马竞技场
○使用者 smartalan 的建议:
比方说棒球员捐款~也跟棒球无关~只要是棒球员都可以吧~
○使用者 PoachedEgg 的建议:
绝对不该看推嘘决定好吗 那是可以人为操作的
○使用者 anthony67 的建议:
为啥不能讨论陈致远 容易引站又怎样 活该死好
○使用者 SuperMutombo 的建议:
有没有关要怎么认定? 像carhow之前连球员姓名这种无聊统计都PO出来 这跟棒球
到底是哪里有关系 就因为名字? 那已退役球员像是陈致远的新闻PO出来就不该禁

○使用者 aje04m3 的建议:
弹性点吧~~朱老可是大家都喜爱的..
○使用者 bear2008 的建议:
陈致中出来面对!!!!!
是不是有嫖妓给我说清楚!!
○使用者 USLA 的建议:
按照推嘘文决定XDDDD
版主在搞笑吗?笑死我了XDDD
○使用者 qqq5566 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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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a8330028 的建议:
明明就有别的版 还一堆人来乱 通通砍掉
○使用者 jckjck 的建议:
X3
就砍了吧
○使用者 sohate5566 的建议:
我认为到XX就直接劣退,如一年内累犯达三次,则永久水桶+取消所有申诉权。
我认为到XX就直接劣退,如一年内累犯达三次,则永久水桶+取消所有申诉权。
我认为到XX就直接劣退,如一年内累犯达三次,则永久水桶+取消所有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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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135 票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2-12 14:02:00
但你没有说 版友不可以对版主的裁量做怀疑阿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5-02-12 14:04:00
但是他不能以棒球员来认定,所以觉得该桶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2-12 14:04:00
我只想问 你是对他讲的情绪字眼 觉得不妥给他15天还是无关版旨....不然一律删文 不是早该在水桶之前阿不觉得讨论版务 有需要用15天当然他可以申诉 只是我还是讲一下 质疑点版主在睡觉还是混吃等死 那就抓这一句 我绝对无意见就明讲是这一句阿 无关版务跟用字不当是两个观念
作者: WeAntiTVBS   2015-02-12 14:11:00
现行板规就是到X3只有砍文 当然会有不少刻意者被砍后又重PO类似的新闻来讨嘘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2-12 14:11:00
不然你给他删文就好了不然你让人觉得 因为他骂你就给15天 这也不太好所以就是情绪字眼问题阿如果没情绪字眼 当然删文就好了
作者: jimmy357 (杰 米 3 5 7)   2015-02-12 14:23:00
板主辛苦了,当板主果然需要M属性...
作者: cooldogy1973 (杰克)   2015-02-12 14:24:00
没有新作法前就照旧啊!有什么好争议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2-12 14:25:00
原意就是看到黑人文 留那么久不爽一开始也没有要加重的字眼
作者: ppp111683 (汤姆熊)   2015-02-12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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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zen0703   2015-02-12 15:36:00
没有违法 社会观感不佳
作者: REDBLUEr ( )   2015-02-12 15:57:00
社会观感不佳就是一堆人理应当立法委员或律师却只当警察
作者: abc55322 (笨鸟不唱歌)   2015-02-12 16:50:00
假球黑人还是棒球员吗
作者: DFGCE (泠彧)   2015-02-12 17:05:00
陈致远现在根本不算棒球员 不适用这个投票 直接开铡才对
作者: WeAntiTVBS   2015-02-12 17:11:00
个人主张的是 X3还是砍文 但是要不要加注罚则这样而已因为前一阵子致远文有越来越多的趋势
作者: KayRain (Kay)   2015-02-12 17:36:00
这种人根本已经不配叫棒球员不然澎恰恰也有棒球队啊 难道他拍新电影新闻也可以贴吗
作者: xxxxcat (...)   2015-02-12 17:50:00
当初投票完全没提到罚则本来就很怪
作者: WeAntiTVBS   2015-02-13 01:41:00
那个时候没那个状况 但是PO的人一多 会让人觉得有故意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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