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记者吴清正/台北报导〕中职虽然设有仲裁委员会,但是1998年之后就没有球
员或教练申请仲裁,2000年前兴农牛武建州就直接向法院提告并获得胜诉,判决球团须给
付武建州402万余元薪资。
武建州原为味全龙球员,1999年球季后龙队解散,当年12月武建州和兴农签下当时通行的
不定存续期间的旧式合约,至2004年年底为止,月薪14万元。
但是2000年6月兴农以武建州表现不佳而解聘,武建州于是提出告诉,要求兴农支付所剩
合约的薪资。
对于兴农公司以牛队经营亏损,武建州不能胜任职棒选手等才会解雇的主张,法院判决指
出,牛队虽解雇武建州,但之后也有进用新球员,且武建州上场机会不多,无足够数据资
料证明他不能担任球员,判决兴农公司败诉定谳。
中职仲裁委员会设立目的为解决联盟、球团和球员之间各种可能发生的争执,但成立以来
只受理过7件仲裁案,而且已经16年没有运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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