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专栏] 留我不留-从郭胜安谈中华职棒的合约

楼主: aalittle (a little)   2015-01-16 13:47:54
其实中职前几年有搞过‘战力外宣告制’
规定球团在球季结束一定时间内(印象中是28天)要提报战力外选手名单
然后2010年有实施过
旧闻:
中华职棒/统一狮决定释出沈柏苍等4球员
http://www.nownews.com/n/2010/11/19/607878
中华职棒/兄弟象、La new熊暂时没有战力外球员
http://www.nownews.com/n/2010/11/19/607877
记者方正东/台北报导
中华联盟19日各球团提出战力外名单的截止日,不过总冠军兄弟象队暂时没有战力外球员
,但象队球员不要高兴太早,领队杨爱华表示因为时间太短促,未来视状况还是有可能释
出部分不符战力的球员。
象队今年意外地拿到总冠军,让象队在一时之间无法决定要释出哪些球员,领队杨爱华很
坦白地说,要看未来选秀会补进哪些球员,才能决定战力如何调整。
依照中华联盟的规定,球队于规定日期公告战力外选手名单之同时即与选手解约,并提供
选手与其他球团协商议约事宜之空间以利球团及早进行补强作业。
1.球队于规定日期内向联盟提报战力外选手名单;
2.联盟于提报日之隔日公告所有战力外选手名单;
(如遇假日得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被原球团提报为战力外选手者可与其他三队在接下来的两周内(第一洽商期)协商议约
事宜;其他三球团在该期间若有与选手协商议约事宜但未签约者,不得在隔年6月15日前
与该选手再度接触协商议约事宜;
4.被原球团提报为战力外选手者若未与其他三队在接下来的两周内完成协商议约事宜,得
于接下来的一周(第二洽商期)与原球团协商议约事宜;但原球团在该期间若有与选手协
商议约事宜但未签约者,不得在隔年例行赛结束前与该选手再度接触协商议约事宜;
5.联盟于第二洽商期结束后公告年度释出名单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5-01-16 13:52:00
我也觉得这制度也很好啊 至少可以让球团公开试水温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3:52:00
应该要像日本一样举办个战力外测试会供各队观察吸收不然像今年林其纬分作三次南北奔波三队不同日期不同地方的春训 超累人的!!!
楼主: aalittle (a little)   2015-01-16 13:55:00
文末07年那边的确也访日职,研议过测试会,不过10年实施就好像没有提到了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01-16 13:58:00
这制度挺不错的。
楼主: aalittle (a little)   2015-01-16 14:00:00
仿
作者: tomashsue (onlyone)   2015-01-16 14:38:00
台湾多大,日本多大,找工作南北跑跑ok的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1-16 14:39:00
在台湾最多就3队有兴趣 要办官办战力外测试...我看难阿
作者: jkl183 (请支持id183化)   2015-01-16 15:23:00
官办战力外测试会不错啊 还可以邀请日韩职的一起来 XD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1-16 16:33:00
季末设定一个期限 超过期限不释出你就要养(付薪)到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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