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留我不留-从郭胜安谈中华职棒的合约

楼主: ChiangPing (PL.Chiang)   2015-01-16 12:18:23
经原作者同意授权转发
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7305 by 大舰巨砲主义万岁!
日前有一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新闻,就是义大犀牛的领队宣称已经和郭胜安签约,结
果Lamigo领队跳出来说“哪有这种事情”,事情最终以义大方开口说“其实没有签约,只
是接触一下”云云收场。
  整件事情让我感到最感兴趣的是:有一篇新闻指出,Lamigo领队刘玠廷宣称:“(义
大)犀牛应该去看看联盟规章(中略)对于郭胜安,对于郭胜安,球团仍支付他的劳健保
,也还没给他离队同意书。”
  既然刘领队这么说,那我们就翻翻中华职棒联盟的规章:其中规章第八章,球团(职
)球员注册办法第十条规定,“【中止合约】因选手表现未能符合球团要求,球团得以书
面通知选手中止合约之意愿,并依本联盟“选手合约让渡方法”无条件释出该选手”。
  在第十八章的选手合约让渡方法中则提到,让渡规定的时限是是第十八章第四条第一
款所设定“自例行赛第一日起至总冠军赛结束后七日止”,所以郭胜安的情形不符合。
  除此之外,翻遍中华职棒规章,竟无规定球员该怎么“释出”,自然也找不到“离队
同意书”相关规定。
  既然规章中没有,那我们就看看球员契约。
  中华职棒球员契约第二十二条明订:“(契约之更新)球团希望与选手缔结下一年度
契约时,得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选手为更新契约之表示,本契约即更新之。更新期满时
亦同。(以下为薪水部分,略之)”
  依照上开契约,中华职棒球员没有意外的话就是一年一约,每年年底之前,如果球团
有意和球员续约,则需要向球员表示“我要和你续约”。
  除此之外,要提前中止与球员的契约,只有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选手违反本契约、
球团规定、中华职棒大联盟规定”“选手故意不充分发挥其身为球团一员之技术能力”与
“犯罪、重大违纪、赌博、斗殴、酗酒或其他影响职业棒球健康形象之不正行为者”等三
项。
  先不论上列三项看起来实在非常模糊,不管怎么说,虽然刘领队理直气壮的说去看看
规章,可是我看了以后却越来越迷糊,依照我的理解,中华职棒规定的球员契约状况应该
是:
除去双方合意之状况外,一年一约,年底由球团决定是否更新契约。
更新契约后除开二十一条规定的状况以外,球团不得提前中止契约。
球季中的释出须经过让渡,球季后的释出则以不更新契约为之。
  不论规章,球员契约中也没提到所谓“离队同意书”,当然可能我手上的版本比较旧
,可是随手一查,就可以查到2000年兴农释出翁丰堉的声明中有“与其解约,并给予离队
同意书”等一段,相信这玩意如果在规章里有,2000年以前的版本早就该有了。
  神妙之处在于,虽然规章、契约都没有讲明,可是中华职棒的“离队完成手续”似乎
非得拿到这个不存在于规章中的神秘道具不可。
  先回到郭胜安,按照刘玠廷的说法,他觉得郭胜安只回来一年,还可以给他一次机会
,于是把春训当做他的期末考。
  照理说来,状况应该是:刘玠廷这个“给他一次机会”的说法就可以当做球团想和郭
胜安续约的意思表示,所以球团应该先和郭胜安签约,等到春训之后如果郭胜安不符战力
要求,再中止契约释出。
  不过据报载,郭胜安并无新合约。
  为什么呢,从我整理的中华职棒契约状况可以发现,一旦签约,除非季中让渡或是交
易,否则Lamigo就得负责郭胜安整年的合约,变成就算郭胜安期末考没考过,他还是会在
Lamigo待到明年。
  当然,如果变成这种状况,Lamigo提出的春训期末考就变得无意义,于是Lamigo球团
选择的方式是:不和郭胜安更新合约,同时不向联盟报备释出(据去年报载,Lamigo的释
出球员只有吴俊逸、陈秉村、王嘉诚与王英山四人)。
  结果导致郭胜安变成“明明身上没有新合约,却没有报备释出,因此亦不得与其他球
队接触”的状况。
  老实说,这对郭胜安非常不利。
  郭胜安的状况我个人觉得非常类似“受邀参加春训”,同样受邀参加春训,义大释出
的球员林其纬虽然跟随中信兄弟春训,却同时接触Lamigo和统一等其他球队,中信兄弟对
此似乎没有太多意见。
  而他们的差别,似乎就在于离队是否完成,也就是“是否发给离队同意书”而已。
  因此,有些人倾向指责郭胜安或其经纪公司没有确定是否其完成离队手续,我却不这
么认为。就我来看,Lamigo如果觉得郭胜安条件不够好,那就应该直接释出之后再邀请参
加春训,如果觉得郭胜安条件不错,不想被抢走,又觉得一年观察时间太短,那就干脆一
点跟郭胜安再签一年合约。
  却不知为何刘领队决定“先不释出,也不更新契约,春训后再说”,才搞出今天这桩
公案,说起来,其实刘领队才是问题的始作俑者。
  当然,我相信刘领队是在谈合约的时候临时起意才提出这个条件,问题是,很难保证
以后会不会有球团用这招恶搞球员:提出同样的条件,不更新契约,球员明明没有新约,
却不能接触其他球团。
  如果球队拖过开赛前30天这个登记日才正式宣布其实没有和球员接洽新合约,那该球
员不就整年没球打?更别提“没有签约也没有离队这段时间,薪资到底如何计算”这类的
问题。
  当然可以说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过以中华职棒某些球团过去的劣迹斑斑来
看,到底怎样算“离队完成”,实在应该严加检讨。
  是否不续约就自动完成离队?
  以中华职棒特地订个FA条款,还需要宣告“行使自由球员权利”来看,不续约就算离
队成为自由球员这件事情自然是否定的。虽然规章读起来像这样,实际执行却是另一回事

  既此,到底怎样才算“完成离队手续”这件事情就必须严谨加以定义,依照现行“领
到离队同意书”才能算是完成离队手续的话,离队同意书要如何发给、何时可以发给、球
团在如何状况下可以发给、球员在如何状况下可以要求球团发给等,应该要明白写入规章
才是。
  “因为没有明文规定,球队高兴什么时候给同意书,就什么时候给,球员只能被动等
候,但是没有拿到离队同意书就不能接洽中华职棒其他球队”这种状况,对球员是极度不
利,球员工会应该要朝把离队手续明文化才对。
  当然,郭胜安事件只是个案例,但是很多事情,都是因为案例才衍生的,趁此机会把
不明确的东西明文化,中华职棒才会进步,如果最后只是落到报纸上吵一吵,最后不了了
之,没有解决结构问题,哪天又冒出另一个“郭胜安”,那也是迟早的事情而已。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1-16 12:26:00
吱吱崩溃
作者: FHLiu5566 (刘芙豪中职最强56)   2015-01-16 12:27:00
球团聪明啊!!!!!!!!!!!!!!!!!!!!!!!!!!!!!!!!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1-16 12:28:00
惯老板 要放不放死绑球员
作者: yipogo (喂公子吃饼)   2015-01-16 12:30:00
草创草创 啧啧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1-16 12:32:00
毒瘤招
作者: jimmao02 (小毛)   2015-01-16 12:33:00
释出就好了 干嘛为了一个球员搞坏名声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5-01-16 12:34:00
那义大的半年约是??
作者: hergan (Q.E.D)   2015-01-16 12:34:00
LM是对的
作者: hsun3616 (God Bless Mario)   2015-01-16 12:37:00
大胆!!
作者: FHLiu5566 (刘芙豪中职最强56)   2015-01-16 12:38:00
制度本身不合理,这样取巧绑球员不是LM的错是联盟不对!!
作者: yyc1217 (somo)   2015-01-16 12:38:00
谁准你质疑LM的
作者: Spiezio (过太爽)   2015-01-16 12:38:00
其实满中肯的
作者: robo3456 (冽影)   2015-01-16 12:38:00
大胆刁民
作者: sova0809   2015-01-16 12:39:00
就说了这制度有问题 资方利用这招根本吃劳方够够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宝)   2015-01-16 12:39:00
趁这次机会把制度上的漏洞补一补吧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01-16 12:39:00
其实中职之前实施过一个制度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作者: thirdlittle (小三)   2015-01-16 12:40:00
推这篇,非常中肯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01-16 12:40:00
等等直接回文好了
作者: polor (波罗儿)   2015-01-16 12:43:00
这制度超怪的 应该要改
作者: kingba (~@ ~@)   2015-01-16 12:49:00
这篇文章只说对一半 留与不留 球员自己也没交待清楚
作者: yangch (秋天别来)   2015-01-16 12:51:00
别牵拖制度,桃猿有权选择释出的
作者: yzu2 (Patrick)   2015-01-16 12:51:00
球团得以书面通知选手中止合约之意愿=离队同意书 ?
作者: msekili   2015-01-16 12:52:00
非常中肯 0薪双保 不给生路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2:53:00
晚上这篇会被迷迷围剿到XX吗???
作者: Rinehot   2015-01-16 12:53:00
扯郭想不想留根本是假议题 就算郭想留 米糕就一定会签?
作者: a0912574942   2015-01-16 12:55:00
廷皇不给的 谁也别想要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01-16 12:56:00
中肯,根本在凹人。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1-16 12:58:00
半年约也是合约 虽然球员有被凹 但至少还是自愿的这个的话是球团放话要解聘 球员自己找出路 结果球团这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3:00:00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有错的不会是太子 都是别人害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1-16 13:00:00
时候不放人 不让他走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3:01:00
职烂制度的错 太子也是遵从中职制度阿”:迷迷道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01-16 13:02:00
被一间公司留职停薪 难道不能去别间公司另谋高就?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3:02:00
不会今年都不能打啦 年终还可以邀请秋训呢!!!
作者: a12375111 (冷)   2015-01-16 13:02:00
就LM想拿来当备胎...又不想资敌
作者: sova0809   2015-01-16 13:03:00
某些人的观点就是 一定是制度的错 绝对不是使用者的错也不想想中职劳方已经够弱势了 还被这样样搞...
作者: mark32928 (小黄人)   2015-01-16 13:15:00
风向不对
作者: yzu2 (Patrick)   2015-01-16 13:30:00
本国留停办法第7条: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不得与他人人另订劳动契约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1-16 13:32:00
依法行事谢谢指教,怎么想都是郭跟空谢的错,太子不可能有错
作者: jpecho (你拢省小条开大条)   2015-01-16 13:32:00
这情形如果发生在中信兄弟这篇早就被酸爆了吧XDD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杂碎)   2015-01-16 13:37:00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作者: stu60610 (杨桃)   2015-01-16 13:37:00
大胆!怎可质疑太子!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5-01-16 13:39:00
请鞭空谢,勿战太子 12345678910 谢谢
作者: smatt612ro (蘇麥特)   2015-01-16 13:46:00
不可质疑圣人队
作者: skinnyfit ( )   2015-01-16 13:48:00
太子不会错 不要质疑太子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3:54:00
别让太子不开心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01-16 13:55:00
猴迷口中最用心经营的LM跑到哪里去了?
作者: libulon (mothball)   2015-01-16 14:00:00
郭真的有能力,当初就直接拿离队走人去跟义大签约就好了阿
作者: love0943399 (初心仁者)   2015-01-16 14:00:00
最用心经(ㄓㄨㄢˋ)营(ㄑ一ㄢˊ)
作者: libulon (mothball)   2015-01-16 14:02:00
对自己没信心,又怕不会被其他球团签走,才变得如此
作者: k75131 (FU)   2015-01-16 14:04:00
都是球员贪心跟制度烂的错 绝对不是太子的错
作者: a0912574942   2015-01-16 14:04:00
l大最有信心 都是先离职再找工作的 我衷心佩服
作者: libulon (mothball)   2015-01-16 14:05:00
那林怎么肯先拿离队?,现在不是很抢手吗?
作者: a0912574942   2015-01-16 14:06:00
所以衷心佩服啊 大大离职时应该展现这种魄力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1-16 14:11:00
怎么好像看到小李子出来推文了,球员对自己没信心(ry
作者: libulon (mothball)   2015-01-16 14:11:00
职棒讲究实力,有实力还怕什么?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1-16 14:12:00
想必楼上也很赞同浮动薪资
作者: a0912574942   2015-01-16 14:13:00
有实力和必要签复数合约的意思 看来是小李子的信徒
作者: libulon (mothball)   2015-01-16 14:13:00
浮动是屁啦,薪水本来就是看前一年成绩决定,要砍也要等合约结束再砍
作者: k75131 (FU)   2015-01-16 14:16:00
圣人迷~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01-16 14:16:00
想不到猴迷之中也有小李子的信徒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1-16 14:18:00
浮动是屁 零薪双保??? 看颜色决定是不是屁????
作者: fatmay (ANA 787型竹筏)   2015-01-16 14:19:00
圣人队,不可质疑
作者: a0912574942   2015-01-16 14:19:00
是廷皇迷
作者: kaojet (乡民可能改变世界吗?)   2015-01-16 14:19:00
我是我吱吱迷深蓝大大写的吗这
作者: sova0809   2015-01-16 14:21:00
奇葩言论又出现了
作者: yzu2 (Patrick)   2015-01-16 14:25:00
是说没薪+劳保好像有违法唷!谁快去检举看看,意图增加年资?
作者: ray18 ( )   2015-01-16 14:40:00
这篇骗稿费吗?消息来源都是新闻报导加大量脑补,一位当事人都没问到
作者: apenguin (追着球球跑呀跑)   2015-01-16 14:42:00
lib护航的真难看
作者: hanghking (万)   2015-01-16 14:48:00
这要推一下,毕竟他是从规章文意解释出发,有讨论空间
作者: kazushige (千森)   2015-01-16 14:53:00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1-16 15:12:00
烂球团
作者: zerokonz (糖果控)   2015-01-16 15:46:00
不可质疑太子,都是空谢的错
作者: Boris945 (WpsClauDe)   2015-01-16 16:03:00
真的还在草创,自由球员制度不存在
作者: rockkung (小公)   2015-01-16 16:12:00
从规章出发检讨还须问当事人做啥?照规矩走才是正解吧!
作者: Rinehot   2015-01-16 16:17:00
我反问一句什么规矩?
作者: k75131 (FU)   2015-01-16 16:18:00
照规章走才是正解(X) 照太子走才是正解(O)
作者: Rinehot   2015-01-16 16:18:00
用口头承诺随时会被解雇的试训 绑住球员不能找新东家?那以后大家季末都不要释出了 通通来试训到明年季中或许Lamigo当初的提议是出于善意 但是却开了一个漏洞为什么合约到期 可以不续签 却也不能找新东家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1-16 16:27:00
这篇立论正确 问题出在制度漏洞 + 有人(有心?无意)钻漏洞
作者: Rinehot   2015-01-16 16:28:00
如果真的要防止球员恶意摆烂转队 为什么不引进任意引退制度 而要用什么离队同意书...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01-16 16:29:00
大家都认同这是个漏洞 争议只在有心无心(不慎误入?)而已根本之道 还是封住漏洞 以后就没这些鸟事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1-16 16:47:00
是说当初Ni的合约要求到期直接自由就是卡到这个规定?
作者: Kamakazi (球儿)   2015-01-16 19:09:00
好文!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5-01-16 20:41:00
结果义大这样根本是害人吧?不管是不是随便放话要不要等林赌盘结束后开个郭赌盘?
作者: hchj1994 (johann)   2015-01-17 01:46:00
作者: jazzwu   2015-01-17 15:25:00
可是大大的讨论基础是合约,那最新的合约内容是什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