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曾答应放水 曹锦辉美梦破灭

楼主: soulisten ( ′_>`)   2014-11-20 11:35:22
※ 引述《Im38Im (我不是三八阿花两朵花)》之铭言:
: 【王翊亘╱台北报导】曹锦辉虽然在假球案中获判无罪,但不起诉书中明确表明,曹锦辉
: 曾答应打放水球,违反了大联盟规章第21条之A项,曹锦辉想回美国打球的愿望,宣告终
: 结。
: 卷入黑象事件后,不起诉书中明确刊载曹锦辉曾答应配合放水,“本案虽能证明曹锦辉原
: 本已答应蔡政宜要配合打放水球,然该两场比赛后来均因故取消”,被中职永不录用,等
: 同禁赛。
: 大联盟规章中第21条之A项中详述,“若球员曾答应放水,或不尽力试图让球队输球,或
: 是曾连络关系人,试图让球队输球,违反了棒球的最高精神,必须被处以禁赛。”
: 曹锦辉的经纪人张嘉元表示,大联盟经过调查后,“查无放水事证”,但中职副秘书长王
: 惠民说:“大联盟并没有询问我们,所以他们怎么调查的,我并不清楚。”
: 事证明确 中职永不录用
: 若大联盟球队要签下台湾球员,都必须向中职提出身分照会,确认球员合约状态。王惠民
: 说,“永不录用就等于开除,若大联盟提出身分照会,我们就会据实以告,因为他曾答应
: 放水,所以我们永不录用。”
: 虽然中职的禁赛规定无法溯及大联盟,但大联盟也曾有彼得罗斯(Pete Rose)涉嫌赌球,
: 遭到大联盟永久放逐,如此高道德标准下,曾答应放水而未成功的曹锦辉,想要重返美职
: 体系,几乎是不可能。
: http://ppt.cc/-TuL
大联盟消息很灵通的
支前中信一解散
大联盟球队马上开挖倪福德
所以不可能不知道曹锦辉的状况
也不可能到现在才想挖
因为大联盟球团驻台球探好几个都是台湾人
据说希克原本也是大联盟球团先有意要签
结果驻台球探正在与球团联系的时候
马上就被韩职抢先一步神速签走
曹锦辉的状况大联盟球团早就知道了...
作者: hakk (hakk)   2014-11-20 11:40:00
韩职给希克的待遇确实开得不错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4-11-20 11:43:00
你错了,中信鲸还没解散,底特律就已经跟倪福德接触林敏政也知道还鼓励他去,约好回国以后回中信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4-11-20 11:52:00
那现在还是回中信吗?
作者: REDBLUEr ( )   2014-11-20 12:00:00
林敏政都掰了 XD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来)   2014-11-20 12:27:00
不是有经纪人吗?大柠檬没有比较厉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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