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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职棒大联盟今(22)日召开会议研拟“即时重播辅助判决”相关事宜,会中通过自本
月23日起,将扩大规章第九章第四十五条全垒打辅助判决之使用,除全垒打外,增列六项
适用即时重播辅助判决。
适用即时重播辅助判决共计七项如下:
(1)全垒打(只有裁判可以任意使用此重播权)
(2)封杀、强迫进垒(不包括双杀时,野手是否有踩二垒垒包)
(3)触杀(包括盗垒、牵制)
(4)外野界内、界外判定
(5)外野触地与否之接杀
(6)触身球(投球是否击中击球员)
(7)三出局时本垒得分与否
总教练或总教练代理人每场有一次挑战权利,若启动即时重播辅助判决后导致改判,该总
教练仍保有下一次即时重播的挑战权利,但每场即时重播的挑战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此
外,总教练必须在每个判决结束后30秒内提出挑战,若是三出局换局的状况,必须在10秒
内提出挑战。
倘转播单位因外在因素无法即时提供重播画面、或完全无明确画面显示判决之正确性与否
时,总教练此次挑战权无须计算,仍保有下一次“即时重播辅助判决”的挑战权利。
第七局以后,主审面对有疑问的判决仍然可以主动提出“即时重播辅助判决”来防止误判
即时重播辅助判决启动时,即时重播检阅小组在检阅重播后做出判决,即向参与检阅小组
的主审或一垒审提出检阅结果,由主审或一垒审以手势作最后判决;主审或一垒审并依据
判决及判断给予垒上各个跑垒者的合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