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25年 5次假球案没人坐牢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8145001-1.aspx
(中央社记者林宏翰台北14日电)台湾职棒史上涉案人
数最多的“黑象事件”假球案13日宣判,包括陈致远、
张志家在内的前中职球星判刑确定,但不用坐牢,这样
的结果引发球迷不满。
中华职棒开打25年以来,先后历经1996年时报鹰“
黑鹰事件”、2005年La New熊球员戴龙水等人的“黑熊
事件”、2007年中信鲸“黑鲸事件”、2008年米迪亚“
黑米事件”以及2009“黑象事件”。
这5次涉及打假球放水案,有上百名教练、球员曾
经接受调查,其中84人遭起诉,但没有一个涉案球员坐
牢。
中华职棒联盟副秘书长王惠民对昨天的判决表示遗
憾,“判刑过轻,司法判决无法达到吓阻不肖球员的目
的”,司法机构对于职棒环境,以及赌博案所造成的伤
害,理解不足。
中信兄弟领队李文彬表示,“轻判不合理,没遏阻
作用”;Lamigo桃猿领队刘玠廷说,要对涉案球员民事
求偿,“不会放过涉案球员”。
涉案的前职棒球星陈致远、张志家、蔡丰安等人,
只要缴交罚金,就可以不用坐牢。这样的判决结果,也
在网络上引起球迷讨论,认为法院轻判,变相鼓励球员
打假球。
不过在“黑象事件”之后,立法院在民国100年通
过运动彩券发行条例修正案,提高打假球的刑责,涉赌
球员最重可处7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并科
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罚金;结伙3人以上犯罪
,最重更达10年徒刑、5000万元罚金。10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