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职棒20年中华职棒假球案,多名看板球星皆涉入其中,台湾高等法院今(13)日依诈欺罪
,判前职棒球星陈致远、蔡丰安、杨博任有期徒刑6月、张志家4月确定,可易科罚金。一
同卷入假球案的前职棒投手曹锦辉则是获得不起诉。
2009年爆发的假球案,是职棒史上第五次假球案,由于涉入球员名气不小,引发关注。法
院一审判定,陈致远2年6个月有期徒刑、张志家2年2个月有期徒刑,但由于犯行在刑法95
年废除连续犯之前,所以仅能以一罪论处,高等法院改判陈致远6个月徒刑、张志家4个月
徒刑,除可易科罚金之外,也取消一审并科的上百万元罚金。
涉案被告 一审 二审定谳
前兄弟象球员陈致远 2年6月徒刑,并科350万罚金 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前La New熊球员张志家 2年2月徒刑,并科300万罚金 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前兄弟象球员蔡丰安 1年徒刑,并科200万罚金 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台南市议会前议长吴健保 7年徒刑,并科1000万罚金 3年2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
另处2年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组头“雨刷”蔡政宜 3年10月徒刑,并科1000万罚金 3年8月徒刑
前中信鲸球员曾汉洲 4年徒刑 1年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
另处1年徒刑,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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