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原本想穿c字裤贴胸贴
去桃园棒球场跑一圈
竟然有犯法之嫌,还是算惹
各位别为了我吵架
我自愿永久水桶
谢谢
※ 引述《aher2600 (和)》之铭言:
: 之前就讲过,对于祭品文一事
: 要嘛板主就当嘴砲文一笑置之,反正酸民会一直翻出来酸
: 要嘛就直接水桶或劣退
: 棒球板板主群偏要唆使发文人兑现
: 捐钱什么的也就算了
: 昨天的发文说裸奔的,板主也以永久水桶来恐吓PO文者需兑现...
: 来来来,哩来~
: 1.裸奔 : 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妨害善良风俗
: 2.散播色情照片: 刑法,散布、贩卖猥亵物品及制造持有罪
: 3.板主以永久水桶胁迫PO文者履行上述两点 :
: 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教唆他人实施违反本法之行为者,依其所教唆之行为处罚。
: 祭品文看了不爽,就直接水桶就好
: 我不懂为什么板主群要把自己惹得一身腥,就只为了取悦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