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搞不清楚问题才是问题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7-24 00:59:02
分几点回复:
一、博斯违约部份:
我记得月初博斯想跳车时,骂博斯的好像比骂联盟的多一点点,但这是我的印象啦,
不确定有没有记错,不过如果有看过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的话,
应该会觉得那时的情况很熟悉吧,“九品芝麻官”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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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龙星审常威审到一半,包龙星的母亲拿着尚方宝剑进来,
包龙星一时得意拿起尚方宝剑喊著‘上斩昏君,下斩谗臣’,
但后来被质疑是清朝哪位皇帝所赐时,包母回说‘是明朝崇祯皇帝所赐’,
在被指责大逆不道时,包龙星说‘是看气氛紧张,请母亲出来缓和气氛的’,
之后李公公就对包龙星说:‘你吞下去,我就不介意’,
然后包龙星就把尚方宝剑吞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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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看到博斯高层出来搞那段,是觉得跟上面这段有点像啦,
不过回归正题,这版骂谁多不是重点,重点是搞笑的博斯最后决定吞下去。
二、MPS部份:
我不是法务相关,但就我过往工作经验中,碰过不少合约是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不论这钱是我当时的公司支付,或合作对象支付,都是为了避免遇到不履约的,
虽然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无法确保支付者一定会执行合约,
且也不能保证支付者不会想要中离,
但“履约保证金”的用意是在于提高对方意图中离时的潜在成本,
一旦对方真的耍赖不执行合约,或是突然中离,那么收到履约保证金的一方,
可先依合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然后再去法院告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故的确没有任何合约可以保证对方确实履行合约,或是不中离,
但至少可以借由“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担保品来提高对方违约的潜在成本。
三、究责黄会长:
这部份容我依据我个人记忆,讲两个实际故事来举例一下,有些部份记不太清楚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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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故事:
台湾的投资学领域有一位知名教授,他的名字是谢剑平,
谢教授在很多年前,受中华电信延揽,成为中华电信的投资长,
但是在谢教授成为投资长后的一段时间,中华电信却在外币避险上出现重大亏损,
亏损的原因是中华电信与高盛(没记错的话是高盛)签下一纸美金避险的合约,
因为中华电信每周还是每两周就需要支付大量美金(好像快百万美金),
所以中华电信就与高盛签了前述的合约,但是据后来报导,
因为底下人依中华电信的内部规定,将合约金额设定为底下人就能决定的范围内,
故谢教授不曾看过那张合约,但后来这件事情爆发后,谢教授也被中华电信记过惩处,
为何谢教授没有经手过却还要被惩处呢?因为他是投资长,犯错的人是他的部属,
谢教授有管理上的责任,相关细节可以去Google,那时有不少报导。
第二个故事:
在前面的报导中,有提到当年VL以3年15亿抢下转播权后,
第二年与第三年砍价,使得那三年合约执行完,实际拿到的总额只有12亿多,
各球团的常务理事对此很不满,因而要求当时主导议约的联盟秘书长去职(李的前任),
但是请大家想想,当年的合约不也是各球团签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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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故事说明:
1.有时需要负责,不是因为有没有经手,而是因为职位;
2.在CPBL的架构下,需不需要负责是常务理事们说了算,最终合约他们有没有签名不重要。
所以就算大家在这里挺或反黄会长,都不会动摇黄会长的职位,
因为真正能动摇他职位的是各球团的常务理事,只要多数的常务理事要黄会长下台,
黄会长就必须下台,就算有再多球迷支持也是要下台,
同理可证,这就是为何李任秘书长时,就算球迷们要求他下台,
他依然能不动如山的原因。
四、CPBL的权力架构:
目前CPBL的权力架构仍是球团高于联盟的情况,事实上跟日职很像,
与MLB或NBA那种联盟权力高于球团的情况很不一样,像NBA联盟还可以命令球队转卖,
但是我没有研究MLB与NBA的历史,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开始就是联盟权力高于球队,
还是经过许多改革后才走到现在的情况,但是以日职来讲,
虽然他们也是球团权力高于联盟,可是他们已经有开始提出一些架构改革方案,
虽然球团权力高于联盟的情况不可能在短期内有大幅改变,
但至少他们的球团高层愿意做出一点改变,而CPBL就要看各球团高层们愿不愿意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1:00:00
NBA联盟只能停权而已 转卖要老板会议投票决定NBA已经是非常强势的联盟了 但是最大的还是老板会议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07-24 01:01:00
如果像现在应该没有球团会释权.....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1:02:00
弄成这样变成没人敢给权 本来是好的开始结果烂尾 损失最终还是球团承受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7-24 01:03:00
MLB 权力真的蛮大的,像是 MLB 居然拥有反托拉斯的豁免权
作者: seiyafang (齐格飞)   2014-07-24 01:04:00
理性分析,推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7-24 01:04:00
不过全美四大运动也只有 MLB 有这豁免特权,NBA 就没拥有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4 01:04:00
一定很多人看不懂这篇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4-07-24 01:04:00
转卖与否需要经过老板投票没错,但NBA联盟权力真的很大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1:05:00
是的 快艇那个是老板会议投票 http://goo.gl/E1jHJm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4-07-24 01:05:00
可以自行决定很多事情,而且也能影响老板的意向带风向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1:07:00
老板肯不肯放权取决于经理人的经营能力 讲粗一点就是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4 01:07:00
有第4台转播本应该是基本配备 结果被黄一搞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4 01:08:00
变成只要上第4台 不管价钱如何 他就是镇神合约签的好(6年20亿)他的功劳 签不好不干他的事
作者: seiyafang (齐格飞)   2014-07-24 01:17:00
楼上可以做出那样的解读,还真的看不懂@@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4 01:20:00
跟这篇没太大关系 只是讲舆论怪象毕竟原PO已经讲的很完整了
作者: lostguy (惘)   2014-07-24 01:22:00
原Po想法格局够大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4-07-24 01:29:00
不是常昆也不是尚书 是李公公叫他吞的
作者: rockey2468 (台湾烂香蕉)   2014-07-24 01:32:00
http://ppt.cc/F56h 是李公公><
作者: wts2008   2014-07-24 02:11:00
上面所指的第二个故事被误导 数值也不对是12亿多不过会长是规避不了责任 但需要这时候催他下台?
作者: naymax (max)   2014-07-24 02:30:00
分析的好
作者: dagon (pp)   2014-07-24 02:43:00
各球团签名的确应该要负责,他们转播金减少不就是最直接的惩
作者: wasata (模糊焦点)   2014-07-24 02:45:00
分析得很好 推!!
作者: dagon (pp)   2014-07-24 02:45:00
罚,那相对的,会长的责任呢?别说平分损失,连一句道歉都没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2014-07-24 03:48:00
XD
作者: pounil (IOU)   2014-07-24 09:01:00
联盟处理 处理权利金飞掉缩水
作者: remvsd (~~~)   2014-07-24 12:10:00
第三点的结论不同意,球迷挺或反会长,可以形成群众压力,球团如果受到庞大压力,势必会改变决定,但如果有人挺有人反,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7-24 12:17:00
当年球迷要求李秘书长下台的声浪应该也不小,但李秘书长却依然不动如山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4 17:27:00
中职一开始本来就是学日职现在选秀改季中才是学美职
楼主: jfy (天之子)   2014-07-24 18:50:00
我觉得开放高中选秀后,的确是需要调整选秀时间,毕竟台湾与日本的毕业时间本来就不一样,像日职的高中球员,在谈好约之后就开始随队训练,隔年3月会去学校参加毕业典礼,但春训等都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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