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搞不清楚问题才是问题

楼主: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4 00:33:44
※ 引述《cacac (就这样吧)》之铭言:
: 博斯违约,问题在博斯,却究责联盟,这是什么究责方式?
博斯违约是指博斯没有付钱这件事吗?
那回到问题的原点为什么博斯可以一再拖延付款?
合约里究竟有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金额,
连租屋契约都会明定每个月几号以什么方式给付房租了,
您觉得这么大的约需不需要规定这些东西?
如果有规定的话,博斯没按照约定条件付款时,联盟有采取什么动作吗?
现在的律师函是MPS抽腿之后才做的事。
: MP片面中断合约,问题在MP,却究责联盟,这是什么究责方式?
: 要说签约签很烂?合约都有法律效力,本非草率章程,请说烂在哪里。
刚刚说的付款时间、方式、金额,诉讼地及准据法的约定,
合约中到底有无明定转播的各项平台,如有线电视的定义。这部份可以参考世足。
如果这东西有写清楚MPS无法拿博斯来塘塞转播。至少有线电视这块不会空了半季。
关于诉讼地、准据法部分有版友的意思是一般的跨国商务契约
约定一个公正第三国作为仲裁或诉讼地是很普遍的。
但一般跨国商务契约双方都有必须到国外履约的可能性,要跟外国人做生意,
去了解对方或其他国家法律及商业习惯,是一间跨国企业必须付出的成本,
企业里自然会有这样的人才或者合作的律师。
回到转播权这件事,在这份合约里除了MPS这个外国法人,其他关系人
联盟、四球团、民视、博斯(其他有意转播单位)都是台湾企业,履约地也在台湾。
除了MPS没有任何涉外关系的存在,为什么不约定在台湾呢?
联盟有把握去了解新加坡法律吗?一个不幸像今天这情况联盟估算过诉讼成本吗?
基于以上几点,您觉得这约签的没有问题吗?
: 也请告诉我,如何地签约,就能保证对家完全会履行契约,而不出现以上状况。
: 说得出来,我佩服,我敬佩,我肯定会向你好好学习。但我怀疑,你说的出来吗?
: 从来没有什么保证对方不会违约的合约(除非你签就是不平等条约,让对方占你便宜)
如同你说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保证对方完全履约,
也没有什么刑法能保证人民不会犯法,难道法律就不用好好拟定了吗?
合约存在的目的不就是要防范未然减少争议发生,
真的不幸发生纷争后让双方能有依据去解决问题吗?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履约保证金这东西,他可能是契约价金的几成,
在签约时必须先拿出来做担保,以防对方无法履约时没有求偿的地方。
而押了这笔钱,对方也会害怕钱拿不回来好好的把约走完,
就算走不完在评估损失时会把这笔钱列入损失,所以非不得已不会走上终止契约的地步。
因此,如果联盟跟MPS这份约拟的再完善一些,今天中职不会这么惨。
: 会让人顾忌的,只会是违约后的追溯,是否站得住脚,是否还有毅力去紧咬不放。
: 这样对方才会真的怕,才会真的彻底履行合约。
这想法有点天真,在MPS的情况只要拿出诉讼费还有跨海求偿的机会,
但更多厂商走上违约这条路是已经面临倒闭的情形,
遇到那种事就不是你有毅力、有决心就不会有损失的。
应该有听过胜诉拿不到钱判决如同壁纸的说法,
就是无法期待所有人都能履行合约才需要好好的拟约。
很多东西不是法律可以解决的,事前预防很重要。
再者,胜诉后诉讼费可以叫对方负担,律师费可不行,这也是一笔为数不小支出阿
台湾跟新加坡的诉讼费差距是很大的。
你可以试想一下,在各式电玩游戏的条款中约定的诉讼地,
是不是那家游戏公司的总公司所在地,为什么各定型化契约会作这种约定管辖的条款?
因为那对他们来说持有较多的诉讼优势。
: 你们说,接连出批漏不该究责联盟吗?
: 我说,这些事情才是真正的转机。
: 该担心的从来不是联盟会遇到什么烂对象
: 因为这世上,烂货本来就层出不穷。
: 且就算出现在你眼前,让你有天眼通也不一定能分辨的出。
: 该忧心的是,事后发现是烂货时,你有什么原则与手段去应对。
联盟的原则如果在签约前就确定好并坚立它,今天不会有这么多问题。
像一定要在有线播、诉讼地准据法的约定、付款相关条件、
履约担保金或其他相关担保。
: 而这些事件之后,联盟是否树立一个坚定不移的立场,
: 让后来接手的能学习,让后来合作对象的能有所警惕。
: 你说,现阶段联盟没尽到这些要点吗?
: 要说博斯或MP没了,都适时找出替代方案,
: 现在看来,应该也不会开天窗,
但现阶段还不知道转播权利金损失多少,事情还没解决。
: 甚至,有机会让有线重新看到中华职棒,对球迷福利而言,
: 更是发展的比过去更好,实质结果如何,都有目共睹不是。
约定的完善一点根本不用离开有线阿,MPS就在亏损跟违约之间选一个,
这问题不用联盟球团来烦恼。
: 这一年
: 外部有纬来、博斯与MP之问题
: 内部有义大、拉米糕以及各队二军对待球员待遇之问题
: 问 题 层 出 不 穷
: 但说穿了,与其说是会长常出包
: 不如说,无论外部或内部,都试图吃定联盟毫无制裁与反击的能力。
: 如果你看得到这点,就知道,联盟最急迫的问题不是换掉谁来当会长
: 而是要毫不回避的面对这些挑战,严正地树立联盟该有的威信与高度。
树立威信与高度?联盟的地位究竟是四球团组成的法人,
或是联盟聘请了四球团当员工?
有哪间企业会对‘股东’树立威信与高度??
他们之间并非附属关系吧?
: 李文彬质疑联盟黑箱,这是个吊诡的质疑
: 因为四队领队的会议,难道就不会是黑箱吗
: 所谓的默契名单,自由球员制度,以及球员契约等基本问题
: 在黄镇台之前,一直都是被闭门会议“默契”处理
: 如今你要跟我说,回到那时期共同决定,然就就能摆脱“黑箱”,这话你敢信?
: 照李文彬逻辑来看他自身,也过不是新黑箱换成旧黑箱,一人黑箱换成四人黑箱
: 差别在哪?
这联盟是四支球团组成的,四个都参予决策能叫黑箱吗?
难道台湾关起门来进行公投,不对国际媒体发布任何消息叫黑箱作业?
不公开让球迷知道跟不让球团知道差很多耶。
: 恕我臆断,他无非想介入更多。能放话的机会更多。
: 你说一人黑箱,不该死吗?我说,这是虚的问题
: 因为会长有执行权,但实际上,绝无决定权
: 一人提案,再交由四队决议,何来黑箱之有。还是你觉得会长一人能代替四人决议?
今天中信用的是‘避免’黑箱作业,四队还没决议就有消息出来,
而中信不知道这决议什么时候做成的,照他声明稿的说法是‘促请’联盟对外澄清,
所以是中信跟联盟联络后,联盟才发声明稿。
那中信这份声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 我还想问李文彬,当年是怎么跟纬来签合约的
: 而纬来片面降价时,李又怎么应对呢。
: 想也知道,事前黑箱,事后软啪啪,最没立场与资格那这点质疑的就是他!
: 为什么中职会被这样吃定?
: 就在于长久以来本身威信并未建立,高度并未建立,经济来源并未独立
: 使得每个单位,每个合作伙伴,甚至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相当重要。
: 觉得自己重要到不可取代。
: 但是
: 以前纬来觉得自己不可取代,后来呢?
: 以前觉得有线不可取代,后来呢?
: 屡屡有球团唱老调,觉得自己不可取代,后来呢?
: 事 实 上 没 人 是 不 可 取 代 的
: 球团烂,就换球团,近年还连换两队,拿球团要胁,根本是愚蠢至极的问题。
: 转播单位有合约问题,就换,一个不行,换两个,旧的不行换新的
: 新的不行再换回旧的,一切都能折冲平衡,目的就在于没谁是不可取代。
你有考虑过在这个不行的期间造成的损失,在更换下一个前中间的损失吗?
有一间公司会随便让阿狗阿猫来上班,不行就再换一个吗?
面试的目的是什么?审核有存在的必要阿。
: 目前联盟之现况,借由CPBL.TV建立自身独立的经济来源
: 对于合约问题也采取法律行动,而毫不软弱
您把法律看的太单纯了,结果都在未定之天。
: 转播方式与单位,也多元连结,而非被单方吃定
: 我不认为联盟近期有何重大缺失
约签成这样我很难认同这句。
: 反而看到联盟,面对合作伙伴的背信、钻漏洞,采取毫不妥协的坚定立场
: 一切一切都在动态地运转并持续强化,
: 如果这种调性,能持续下去,就算会长不是黄镇台,中职也能有相对健康的运转
: 就这点而言,黄镇台会长真的是深谋远虑,且无私无我。
: 不希冀多少人能理解他,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 以上
作者: qazxswptt (...)   2014-07-24 00:36:00
好了 该睡了 镇仔下台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0:44:00
太认真要推一下XD 说真的光看唉低我就懒惰了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00:49:00
无论MLB还是NBA,联盟都是高于球团,中职本该朝这方向走而非任何议题都要四队决议,也毫无节制四队的能力。
作者: aim (集琼藻)   2014-07-24 00:50:00
推 这才真的内行人讲的话 约签成这样 联盟这疏失可大了好吗
作者: SHYeh63 (#63@台南太阳)   2014-07-24 00:52:00
结论 黄镇台下台 中职才有未来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0:53:00
有人真的不太懂联盟的决策权高低是经过球团授权出去才会有的有些老板会议(中职的常务理事会)决策的核心权限是不会给出去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07-24 00:54:00
那这样联盟有钱垫赔权利金吗? 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00:54:00
诉讼但依你说法,问题在于费用与不便。但是诉讼于理有据无据你也没有提出联盟哪里失去理据。当然,你说的“未定”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7-24 00:56:00
像NBA最近要搞走快艇老板 也需要29球团投票才行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00:56:00
既然未定,你何以究责于它。
作者: jasperone (一亩良田)   2014-07-24 00:57:00
认真推!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00:58:00
保证金再目前看来,我觉得确实少了这项依凭。这点应是问题。
作者: liunwaiqoo (角头帮小弟-超爱蒋智贤^^)   2014-07-24 01:15:00
你讲得很正确,我几乎都同意,推~~~~~~~~~
作者: allen719 (安)   2014-07-24 08:26:00
作者: disbc80158 (Ping)   2014-07-24 09:25:00
推这篇~~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气...)   2014-07-24 09:39:00
推这篇,原原PO显得太过天真,这约真的有问题
作者: Datesh (踢踢戴特)   2014-07-24 09:42:00
给推!依旧是正论!
作者: awayaway (away)   2014-07-24 10:00:00
推一个~合约的意义不是乡民的乡愿可以理解的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12:53:00
四队制衡是什么,至多互不干预,某球团恶搞,你能叫三球团联合做什么?从来就只能视若无睹,直至烂球团转卖对于MLB或NBA联盟模式,就非平起平座,这样效法,问题在哪
楼主: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4 13:10:00
球团最多是去恶搞他自己的球队,那个球团出来恶搞联盟营运其他球团不会反对?这种反对就是互相制衡,我赞同联盟要有制度,球团应该共同遵守制度。但那绝不是联盟高于球团。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15:33:00
你始终回避评论MLB与NBA模式如何的问题。另外,我臆测原初找MP应有意推售中职到海外市场所以未必全然以台湾本地为服务对象在cpbltv成立后,我并不认为收入会完全被诉讼拖垮1如果真如你所言,中职毫无打国际诉讼的资本,那就收一收吧连这基本能力都不俱备,往后哪有能力应付任何豺狼猛兽
楼主: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4 16:43:00
我跟那两个联盟不熟,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懂的事情。你真的把诉讼看到太简单了,我算一下台湾的诉讼费给你参考好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4 17:30:00
MPS只要拖延一下诉讼,中职要付出的成本会持续往上加XD
作者: cacac (就这样吧)   2014-07-24 19:44:00
所以你认为联盟不理解这个负担处于状况外。还是理解这个负担无力承担下却仍一意孤行打官司?你当然可以继续报价,呈述过程代价如何,我也很乐意阅读其次我从不否认球团有抵抗,甚至纠正联盟的权利但是在MLB、NBA更多时候,联盟绝非处于平起地位,而有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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