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商场上在商言商,没有人一开始就是赚钱的,小小的让利,
也许会造成大大的效果。
博斯、中职,其实可以和中华电信深入合作,比方说,凭不同场次进场门票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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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送当然一开始绝对亏钱,但是你用一年的时间和成本,让这些收视的平台普及,
比你疯狂在公共汽车上打广告,媒体上行销更有效果,因为我都把机子装到你家了,
以台湾人民喜欢小便宜的个性,不赚白不赚,你愿意送,我就愿意用。
搞不好民众看惯HD了,也不用想说怎么上架了,第四台自然而然就会从市场退场。
等到时机成熟,有稳定的使用户后,再借由更新平台,或是绑约来赚钱阿,
俗语说三个和尚没水喝,但别忘了三个臭皮匠合作,胜过一个诸葛亮。
合作才能制胜,才是亘古不变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