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犀牛签 渡久地
《ONE OUTS》渡久地东亚
与Lycaons老板订下“One Outs”契约:当他站上投手丘的时候,每让一名打者出局,Lycaons老板就必需支付他500万日元的薪水;
相反的,只要在他手上失去一分,他就支付Lycaons老板5000万日元。
※ 引述《Adollin (Adol)》之铭言:
: ※ 引述《kusokiller (士官长)》之铭言:
: : 现在今年有三种合约给他签
: : 一种固定薪水三十万/月
: : 一种28万/月 打十支全垒打给30万绩效奖金
: : (这种薪水一定要低于纯月薪 老板不是白痴平白给你加薪)
: : 第三种25万/月 打到十二支全垒打给80万好了
: 看到你这篇不嘘不行了,
: 这跟你前面讲的绩效制又不一样,这是领固定薪+绩效奖金,
: 有人喜欢稳定有人喜欢挑战,选一选三只要签好约双方合意就没问题。
: 感觉上不是对人事薪资制度很熟悉就来大放厥词,
: 这跟是不是棒球白痴无关,是整个逻辑就不对。
: 你要每月调薪也行,不过是把每年为周期改为每月,但执行细节呢?
: 不是喊一个空泛概念来说明这样是好制度,实绩在哪?
: 请问是年签月调?月签月调?
: 那球团就要把每个人每月调动的标准定出来,就是把每年的绩效指标量化到每个月。
: 而既然每月调动的风险高,通常报酬也要相对的高,
: 这样的情况下球员同意(非被动的被告知),两造合意下去执行大家都没意见。
: 不过台湾的球团与球员是不对等地位,这有很大的问题。
: 而如果这样可行,照理说其他行业也能一体适用,
: 那你怎么不身先士卒跟你老板提,把你的美好经验跟大家分享?
: 所以你是劳方?不敢想像...
: 难道你是伟大的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