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12/17)由体育署召集本会(以下简称球员工会)及中华职棒联盟、中华民国棒球协会
,召开“2014仁川亚运会中华成棒代表队组训”会议,球员工会虽已于多次拜会及会议中
都清楚表达过球员工会需求与立场,同时因年底有多起会员遭释出的合约疑虑有待工会协
助处理,不克出席会议,但仍会再一次把握说明的机会,将球员的需求,以书面方式,陈
诉说明。以下为书面内容。
台北市职业棒球员职业工会,针对本会会员受邀(征召)参与非原属公司(球团)或中华职棒
联盟主办之赛事,会员需求之四项基本权益保障,内容说明如下:
一、 参赛及集训期间之球员保险。
2012年体委会重起运动赛事保险会议,球员工会积极参与。经多次会议协商,也获得体委
会、金管会、保险业者(明台产物)及联盟的支持。当时,业者也宣称已将新型保单送往金
管会审核,而备受球员工会期待。但今年WBC赛事,球员所受保的保单内容,却与多次会
议的会议共识,毫无相干。球员工会主张,应提升邀请参与国际赛事的保险规格,满足原
属球团照护球团资产的需求,才能提高球团共同参与的意愿,让球员的参与没有后顾之忧
,同时又能兼具保护参赛球员的基本责任。〈相关意见可参考体委会保险会议〉
二、 相关赛事之准备、选训、组训等会议,应邀请球员工会代表列席。
参与国际赛事的选训、组训等会议,有其专业度及权威性,但多项赛前会议也都直接决策
各方参与者的权利、义务。球员工会主张,攸关参与球员权益的相关会议,皆应邀请工会
代表列席,以免产生权责模糊的灰色空间。
三、 集训及赛事期间,应有球员工会代表协助球员处理权益问题。
现今国际间运动赛事,若有职业球员参与,基本都会有工会人员陪同,确保专注赛事的球
员,处理相关权益事宜。以今年WBC为例,本国球员面对漫长繁复的药检过程,现场竟由
日职工会及美职工会出面协助。而赛前签属相关授权及赛事合约,竟也没有人员陪同解释
复杂的原文法律文件。基本的餐饮或交通等问题,也都因欠缺沟通及说明,导致不必要的
纷争。由球员工会人员陪同,能够快速反应球员需求,解释相关权益事项,减低非必要因
素影响赛事竞争力。
四、 该赛事若有衍生收益事项,应公开收益内容。若收益项目为球员直接相关,则应分
配球员或球员工会。
今年WBC资格赛于本国举办,主办单位对外宣称门票加上广告收益超过新台币七千万元。
同时,授权销售球员肖像商品的厂商,也主动对外表示商品供不应求。不得不令球员工会
发出疑问,代为国家选训、组训、主办的单位,是否应该站在“被征召球员”的立场,重
新思考外来获利的分配问题?同时,某些获利甚至因为直接来自球员〈例如球员肖像商品
或球衣身上的广告赞助等〉,是否更应该直接回馈球员?烦请主管机关斟酌。
台北市职业棒球员职业工会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