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球员的签约金和薪水是球团在付的,参加自己的比赛万一受伤没话讲,但是
参加其他比赛,除非像今年 WBC 大幅进步可以增加进场观众,否则球团能有什么
好处?反而棒协不顾中职明年初再办台日交流赛的提议,坚持要在亚职大赛的前夕
打对台,一方面抢观众,一方面也让中职球员少了和日本交流的机会。
球员如果去仁川,争冠期间无法为母队出力先不说,受伤薪水谁付?万一无法复元
谁赔?要保的保险不止要理赔医疗费,也应该包括这段期间的薪水和万一无法复元
时,球员和球团的损失(后者譬如签约金本来是估一军九年,现在因伤提前退休,
就应该依比例理赔签约金的损失)
而且之前出国比赛很多事情某协常常乱搞,不尊重球员又乱操,唯一就只有得胜有
奖金,球团愿意在没有主导权的情形之下,把自己的球员交给别人这样对待?
当然很少有一定不能谈的事,只是之前一直那样打压中职,现在想谈,就要提得出
更大的诚意才行-不管是棒协或体育署!或者仁川拿个第三名(或者更糟?),但是
让一大票业余球员能够增加国际大赛历练的机会,也不一定是世界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