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个人解读与分析,没有内线消息。
█联盟是否有通知警方?
个人认为,本次亚职澳队风波,并不完全是像诸多媒体今日指责的,联盟“竟未报警”,
而比较可能中华职棒联盟是“有通知警方”,但“并未正式报案”。
来源一:
Blazynski referred the matter to Cavalry coaching staff, who passed it up the
chain and it eventually led to Asia Series bosses contacting police.
-The Canberra Times http://goo.gl/WYygMx 11/23, 2013
来源二:
刑事局表示,当时曾接获中职联盟反应,但这名捕手无法清楚交代对方特征,连夜店在那
里都说不清楚,根本无法追查
-联合新闻网 http://goo.gl/6kWYCh 11/24, 2013
来源三:
刑事局说,布雷辛斯基向警方表示,2人看似为亚裔,但用英语和他沟通
-中央通讯社 http://goo.gl/HhM0Oi 11/24, 2013
以上三项报导交叉互补,出问题的机会并不高,
所以根据以上资料的话,中华职棒联盟是有在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警方也问过澳洲球员。
无从得知的是当时通知、处理的是台中市刑大、或是刑事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
而根据其他报导资料、以及黄镇台会长的声明显示,几乎确定的是并未“正式报案”。
█为何第一时间回应“联盟已向警方报案”?
根据前一段结论,联盟是“有通知警方”,但“并未正式报案”;
这样的处理方式个人是可以理解的。
但为何The Canberra Times新闻曝光,黄第一时间回应的是“联盟已向警方报案”?
个人推测这有两种可能:
一、黄“口误”或是“刻意美化”说法,把“通报警方”说成是“已报案”
二、联盟人员“有意”或“无心”误导黄,让黄一直误认为已经报案
而媒体可能也因为黄的“已报案”说法,造成记者做出错误报导,
却又没办法立即再次采访到黄进行更正,因此有所不满?
此纯属无根据的推测,我并不知道部分记者不满的原因。
█“未正式报案”的原因?
本段是当前一段的“二、联盟人员误导”并未发生时才有意义。
个人并不完全相信黄会长所说是“赛后工作人员又因忙碌忘记回报。自己也未主动追踪”
自己的分析如下:
黄会长一定知道警方当天(隔天)就有收到资讯,但短期内并不希望此事登上媒体,
因为可能会破坏年底许多重要的议题:象队转卖、选秀报名、冬季联盟、转播权。
如果正式报案,很有可能跑社会线的记者闻风得知,会让以上议题发生重大负面变化;
因此黄会希望通报警方后,不正式报案,但由刑事局展开调查。
而站在联盟立场,这个时间点绝不会主动公开这项资讯,
而是到了年底议题定案、刑事局调查有结果,才考虑是否用比较低调的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