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时的报导
义大犀牛队拟接澄清湖球场
内文谢秉育领队有提到:澄清湖棒球场每年维护费约1300到1500万元,除自己球团,
外借给其它单位举办赛事,每年收入最多约800万元,入不敷出;至于卖门票收入,
是用来支付球员薪水、球团人事费用,不能算在球场收入,应是球团收入。
谢秉育领队所言他把职棒队看做是一般事业体经营,球场场租收入归球场
门票收入归球团收入
那么每场比赛所需的成本:水电费、场租、工读生薪水、犀睛女孩出场费、租用音响费用
要从哪边支付?门票收入还是你说的外借其他单位举办赛事收入去支应?
光门票收入要付一整年球员+行政团队的薪水好像也还太少,难道义联集团根本就没编列
球队的年度预算吗?所以才需要靠这些收入去补贴?
他这种说法就是硬是要把球场和球团切割,但在日韩球场和球队本来就是一体的,不管
是自有还是公有大部分经营权都是在球团手上,也就是说球场也是球团的资产之一,
球场的各种收入广告、租金等等也都能归球团纳到球团收入,为何还要多一个球场收入?
所以根本就不是去切割球场是额外的,真正来说球场和球队是一体的,收入盈亏都要负责
才行,才不是门票收入都拿来付薪水,这种说法很难让人信服。
各位专业的乡民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