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强迫取分要怎么记录

楼主: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2:16:41
※ 引述《Poplarysl (Poplar)》之铭言:
: 8/3 lamigo对兄弟的比赛在10局下半lamigo以强迫取分跟兄弟说再见
: 后来强者我朋友就问我说强迫取分应该要记安打吗?
: 当然如果不是说再见的case,
: 野手接到球之后传一垒刺杀打者应该是算牺牲触击。
: 但是下面的case要怎么记录,不是联盟实务上怎么记录,是规则上应该怎么记,
: 想知道联盟这样记合不合规则,实务上跟规则上有没有一致
: (1)非2out,野手很快的接到球并传本垒但来不及杀到致胜分跑者,且打者安全上垒,
: 在正常传一垒杀得到的情况下要记"野手选择"还是"安打"
: 依照http://ppt.cc/SoXF
: 10.6 下列之情况不得记录为安打
: (D) 依记录员之判断,击球跑垒员可能在一垒出局时处理击出球之野手,
: 试图将前位跑垒员刺杀的传球或触杀行为等,结果不成功者。
: 参考野手选择的条目http://ppt.cc/iBqr
: (B) 跑垒员不因盗垒或野手失误,利用野手企图使其他跑垒员出局而传球于他垒中,
: 所进占垒时。
: 所以这样的case应该要记野手选择吗?
: 但是像8/3跟3/29的再见强迫取分记录上都是记安打,
: 在以再见的case来看,
: 以再见安打的定义http://ppt.cc/xk~G下去做延伸,打者必须至少跑到一垒,
: (2)如果非2out,这时候野手再把球传向一垒并刺杀跑者,记录上算是牺牲触击吗?
: (3)同case(1)但是现在是再见的前提下,野手没有传向一垒
: 谢谢大家的回答
我不确定在cpbl有没有再见野选的记录(可能要拜托卡好大?)
但是mlb是有的 也就是说不是说再见的情况就一定是安打
时间: 2013/6/14 WAS v.s. CLE
网址: http://wapc.mlb.com/play/?content_id=28036295&topic_id=8879974
(1:48处)
GAMEDAY: http://ppt.cc/az7v
楼主: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2:32:00
而且cpbl的确也有: http://ppt.cc/P0fR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