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强迫取分要怎么记录

楼主: Poplarysl (Poplar)   2013-08-05 01:02:09
8/3 lamigo对兄弟的比赛在10局下半lamigo以强迫取分跟兄弟说再见
后来强者我朋友就问我说强迫取分应该要记安打吗?
当然如果不是说再见的case,
野手接到球之后传一垒刺杀打者应该是算牺牲触击。
但是下面的case要怎么记录,不是联盟实务上怎么记录,是规则上应该怎么记,
想知道联盟这样记合不合规则,实务上跟规则上有没有一致
(1)非2out,野手很快的接到球并传本垒但来不及杀到致胜分跑者,且打者安全上垒,
在正常传一垒杀得到的情况下要记"野手选择"还是"安打"
依照http://ppt.cc/SoXF
10.6 下列之情况不得记录为安打
(D) 依记录员之判断,击球跑垒员可能在一垒出局时处理击出球之野手,
试图将前位跑垒员刺杀的传球或触杀行为等,结果不成功者。
参考野手选择的条目http://ppt.cc/iBqr
(B) 跑垒员不因盗垒或野手失误,利用野手企图使其他跑垒员出局而传球于他垒中,
所进占垒时。
所以这样的case应该要记野手选择吗?
但是像8/3跟3/29的再见强迫取分记录上都是记安打,
在以再见的case来看,
以再见安打的定义http://ppt.cc/xk~G下去做延伸,打者必须至少跑到一垒,
(2)如果非2out,这时候野手再把球传向一垒并刺杀跑者,记录上算是牺牲触击吗?
(3)同case(1)但是现在是再见的前提下,野手没有传向一垒
谢谢大家的回答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3-08-05 01:04:00
当下刺杀打者 似乎也意义不大
作者: gcg94668 (孙悟饭)   2013-08-05 01:09:00
8/3那球就状况不是强迫取分 偷点因该也有机会拼上垒吧
楼主: Poplarysl (Poplar)   2013-08-05 01:10:00
强迫取分不就是偷点吗? 正常摆短棒野手会更趋前了啊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3-08-05 01:20:00
记野手选择吧,野选不一定有有人出局啊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23:00
逻辑上应该记野选,但实际上都是记再见安打...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24:00
这个疑问我3月那次有提过,不过没有人可以真正回答的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27:00
有趣的问题 是不是以防守方"不可能"传一垒为前提判断?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28:00
因为防守方要的是守住胜利 传一垒不为达到此目的的守备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31:00
等等 结果你给的网址里面就有写了阿@@【原附注】处理击出球的野手,不立即对付击球跑垒员而稍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32:00
微窥探其他跑垒员,或假装传球它垒模样(其实不传球),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32:00
传一垒的话可以出局就能构成野选,算是客观的条件
作者: holabear (正宗‧白烂北极熊)   2013-08-05 01:32:00
如果防守方没传本垒而是传一垒那就是牺牲触击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34:00
传一垒是牺牲触击大概没什么问题 只是如果不传可记安打适用于附注项目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35:00
像今天的再见安打照一般的case来说应记野选 但仍记安打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38:00
我认为原附注多少也是要考虑再见的情况而设的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38:00
附注都特地括号(其实不传球)了...传球就应该用(D)才对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41:00
好像有点道理 附注似乎要讲的是不传球@@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41:00
(D)是在说 应该记野选的情况不得记为安打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42:00
原附注是在说 原本应该记失误的CASE例外应记成安打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42:00
但8/3强迫取分那场似乎也没传球 那就可适用?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44:00
因为照这两条牴触的说法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有无传球了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45:00
那今天这场记安打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用规则去解释了
作者: lampmouse (晓风残月)   2013-08-05 01:46:00
也可以说同一条规则用偏向再见方的解读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08-05 01:50:00
8/3号那场记安打是合理的,因为一垒根本也没有补位就算恰恰疯了想要抓郭永维事实上也不几乎抓不到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13-08-05 02:03:00
应该是说再见的情况 实务上会记录为安打 就这么简单不会去管可不可能抓得到击球跑垒员
作者: carterchen   2013-08-05 09:20:00
跟再不再见没关系 记安打合理因为强迫取分时 一垒不会有人补位
作者: caesst85149 (cajhwunc)   2013-08-05 09:29:00
打者上一垒就记安打 打者被刺杀就记牺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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