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tsl (夜伏)》之铭言:
: ※ 引述《hergan (Q.E.D)》之铭言:
: : 〔记者郭羿婕/台北报导〕
: : “郭泓志专案”争议未歇,犀牛认定中职必须再为此召开常务理事会,走完程序,且
: : 专案内容无明文记载,要求联盟先把规则说清楚。
: : 犀牛球团认为,当初开会无会议纪录,中职会长黄镇台隔天只以电话通知决议,不符
: : 程序,一直等著补开会表决。不过,联盟坚持程序无不妥,发言人陈俊池昨说,不会
: : 再为此召开常务理事会。
: : “抢郭大战”延烧,狮队希望9月底前谈成,犀牛领队谢秉育也不放弃争取,因为这是
: : 他们的权益,但就算签下小小郭,联盟也得先通过专案相关规范,否则像外传须放弃
: : 前3轮选秀权,这并无白纸黑字写下。另外,犀牛认为,联盟也该说明专案适用条件。
: : __________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6/today-sp13.htm
: : EDA说法为当下没有做决议,隔天才电话通知你大家都决定好了,
: : EDA当然可以砲不符合程序,除非有会议纪录可以证明当下有做决议,
: : 不然联盟站得住脚吗?
: : 另外这篇也提到,EDA是对专案适用条件有所疑虑的。
: 目前这样都搞不清楚是“郭泓志条款”还是“旅外优秀球员条款”...
: 如果只是想让某队图利,就这样呼咙蛮干过去,那跟以前门关起来搓汤圆有何不同?
本来理事会议就是关起门来做决议的
这是目前中职一些决策决定的方式啊
: 联盟口口声声说程序无不妥,但会议纪录、优秀球员条件认定、选秀权问题规范何在?
: 你联盟没一件拿的出台面,既然说没问题那为何这些到现在还不敢"公开透明化"?
: 是要等9月过后再宣布吗?
原决议就是规定由会长提名,各队表决啊
(资格什么的就是由会长和四队来决定啊)
就算未来执行上有问题出现,制度内容可以修改
但不代表现在通过的决议是无效的
你义大有意见,可以想办法在未来修改
但还没修改前,就是要适用目前的决议
这个决议或许不够恰当,人治成分太重,但不代表这个决议无效
: 这样是不是以后各球团私底下接触旅外球员,然后不用管成绩如何,反正球团认定
: 该球员是旅外优秀,就能适用此条款?联盟你到时敢跳出来说不行?
: 选秀权是只要动用此条款就放弃前3轮选秀?还是要另外依旅外阶级&成绩而有所不同?
: 义大的诉求就是要联盟把这些公正、公开、透明!!
: 而不是先通过再说,其他的边走边说,那这条款用意何在?
有这么多意见当初干嘛不去参与?
会议中猿队原本反对结果被统一说服啦
你自己派去的人%数不够,只能被动的说要请示上层
理事们看你官小权小做不了决定,谁会理你讲啥话?
: 反正先签先赢,什么条例规范以后再检讨改善,又不会溯及既往
: 看得出来义大也不是傻子,联盟想这样蛮横执行,就乖乖只喊抗议,然后看某队爽签吗?
: 当然是一边要求联盟完善条款、一边接触小小郭,不然要等到两头空??被当白痴??
: 还是等人被签了,顺便说放弃选秀权只是建议考量,才能跳出来喊不公平??
: 约都签才出来喊谁要理你啊...
: 另外会议义大有派目前领队参加的,别再跳针说义大没到场了...
义大派去参加的没资格作决议啊
而且中途就离席说要请示上层
但是会长看到出席者已经达到可以做成决议的门槛
而且在场的理事都表示同意了,他干嘛等到下一次会议再决定?
你义大有下决定能力的人不来,其他队都来且同意,那当然就算决议成功啊
除非是狮象猿的理事事后反悔,那没记录时死无对证还有得凹
不然就算没记录,会议中讲同意难道就当放屁吗?
原本这决议就说由会长+3队理事同意后做成的
义大除非找到这四个当事人之一来推翻,不然如何证明当初没有决议成功?